5月11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一批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典型案例,提醒廣大經營者遵守相關法律法規。2019年,我省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不正當競爭案件1006宗,其中查處虛假宣傳案件633宗,仿冒混淆、侵犯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類不正當競爭案件335宗,不正當有獎銷售案件7宗,商業詆毀案件3宗。
廣州市抖音電商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經營場所裝潢及宣傳海報上突出使用“抖音電商”及“抖音圖形”的商標標識字樣、在其宣傳單上標注“官方申請商業版賬號,由北京抖音總部1—2工作日內發放”字樣等,引人誤認為其與“抖音短視頻”App軟件權利人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特定聯系。當事人通過上述經營手段與19名客戶簽訂《抖音電商服務合同》并提供相應服務。
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指出,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執法機關依法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在收到處罰決定書30日內辦理名稱變更登記,并處罰款32萬元。
商業秘密是企業的核心資產,對于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
深圳徠越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雷某利用在投訴人深圳市某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任職的工作機會,用自己的賬戶登錄了投訴人公司系統,截屏了投訴人公司的客戶信息和供應商信息38541條,下載投訴人公司產品設計圖紙1559張;使用了60張投訴人公司腦立體定位儀設計圖紙,20張小鼠及幼大鼠適配器圖紙,制成產品后銷售給某動物所和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銷售金額共計27300元。當事人的員工李某用U盤下載了投訴人公司的客戶信息,入職當事人公司后用這些客戶信息群發了5次郵件,投訴人的原客戶有23家主動聯系當事人購買了88139元的產品。
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構成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執法機關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0萬元。
“當商業秘密受侵犯時,經營者可以通過尋求民事保護、行政保護、刑事保護三種途徑維護權益。”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經營者要強化商業秘密保護意識,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建立完善相關的保護制度,對可能接觸商業秘密的人員,要及時簽訂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等,在發生商業秘密被侵犯時才能及時有效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