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車開上高速公路,眾多車主有時遇上限速忽高忽低,限速標志混亂、不清晰等種種問題。這不僅容易導致車輛違章,還容易讓車主分心,影響安全駕駛。對此,省交通運輸廳將聯合省公安廳重點排查全省高速公路限速值忽高忽低、限速變化過大等不安全、不規(guī)范、不合理的限速標志標線和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測速設備,將根據核查情況建立基礎臺賬和問題清單,并開展整改。
“國內高速路限速是120公里/小時,當真的上了高速,發(fā)現問題特別嚴重。限速變得忽高忽低,限速標志層出不窮。”省政協委員蘇忠陽說。
蘇忠陽指出,廣州往返惠州、韶關、清遠的高速公路上,這一情況尤其嚴重。“惠州的高速公路,限速標志的變換速度太過于頻繁,從40公里、60公里到80公里,變換是一瞬間的事情。還有限速標志間距太近、限速值下降太快等,都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發(fā)生?!?/p>
蘇忠陽說,很多車主行駛經過廣惠廣汕高速公路,會發(fā)現高速限速波動過大,從100公里直接下降到80公里,車輛被抓拍幾率高,曾有車主一個月就扣36分。
主線相鄰路段限速不宜超20km/h
為此他在2020年省兩會上提交了“關于高速公路解決限速值過低,限速值變化過于頻繁的提案”。他建議全省排查限速值,交通運輸部門應該改進高速公路限速標志的設置,推進限速測速設施的清理工作。
省交通運輸廳近日回復該提案時表示,根據相關國標和規(guī)范的規(guī)定,高速公路主線相鄰路段的限速值不宜變化太大,一般不應超過20km/h,如超過20km/h,需要進一步論證。經核查,廣東省高速公路主線基本滿足該項規(guī)定。
目前省交通運輸廳結合廣東省特點,組織省公路事務中心開展了《廣東省公路限速技術指南》研究工作,具備條件后將發(fā)布施行,這將進一步規(guī)范公路限速標志的設置。
指南中對“制定限速方案的一般流程、限速形式、限速值、公路限速標志、限速標志的評估與調整”等進行了較為詳細的分析和研究。指南中關于限速值部分有明確規(guī)定,公路限速值可不同于設計速度值,要兼顧考慮運行速度(即“85%位車速”)確定具體限速值,為保證限速區(qū)內穩(wěn)定的行車速度,避免限速變化頻繁,對限速區(qū)最小長度作了劃定,對制定限速方案的管理流程進行了明確,可有效避免限速的隨意變更。
交通運輸廳介紹,目前高速公路上存在部分限速較低的標志,主要是開展改擴建或養(yǎng)護維修的施工路段的臨時限速標志,是為了施工區(qū)和駕駛人員的行車安全而設置。施工結束后,路段將恢復原來速度。交通運輸廳已聯合省公安廳、省交通集團制定高速公路占道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對廣清高速公路、廣湛高速公路、廣三高速施工及佛山一環(huán)升級改造期間降速論證,加強限速管理,防止限速值忽高忽低和限速變化過大。
答疑Q&A
高速路限速會調整嗎?
目前廣東省新建高速公路在運營1-2年內,會根據運營期間的行車環(huán)境、交通組成、事故率等情況,合理制定限速方案后再進行限速標志的設置,限速標志的內容根據限速方案進行動態(tài)調整。如廣深沿江、廣惠、廣三等高速公路經組織審查論證后,按規(guī)定辦理并調整限速方案(分車道限速),調整后局部具備條件的路段小型車的限速值由100km/h提高到120km/h。
會通過罰款來創(chuàng)收嗎?
針對“通過罰款來創(chuàng)收”的質疑,據悉,省公安廳已經明確規(guī)定,同一輛機動車在一個連續(xù)時間狀態(tài),在同一個大隊轄區(qū)的同一路段同一行駛方向,被固定測速設備或者流動測速設備記錄有多次超速違法行為的,原則上只處一次罰款。
省公安廳也于2012年8月印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公安交通管理執(zhí)法工作的通知》(粵公通〔2012〕201號),明確要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款指標;公安機關也不得以罰款數額作為考核交通警察的標準。
公路限速將有規(guī)范
交通運輸部6月底發(fā)布《公路限速標志設計規(guī)范》,詳細規(guī)定了公路限速路段劃分、限速值論證、限速方式選取等內容,并將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目前也已開展了《廣東省公路限速技術指南》(簡稱指南)研究工作,具備條件后將發(fā)布施行。指南對制定限速方案的管理流程進行了明確,可有效避免限速的隨意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