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珠海市橫琴新區的發展及實際需求,近期,橫琴綜合執法局新承接了航道執法、港口執法、水路運政執法等執法業務。據廣東省司法廳消息,這標志著橫琴綜合執法局已從陸地執法跨界到海上執法,成為全國首個實現海陸執法事項整合的綜合執法機構。
橫琴綜合執法局是全國自貿區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綜合執法局,集中行使27大類行政處罰權,初步形成在全國自貿區范圍內整合機構最多、執法職能最廣、執法層級最少、隊伍種類最簡、資源配置最優的綜合行政執法體制。
相較于傳統執法中對靠近海邊的違章建筑、臨時搭建、臨時裝卸點較難發現等實際情況,海陸聯動綜合執法可以有效實現全方位無死角巡查管控。
綜合執法機構在辦理案件時,不僅可進行地面取證勘察,必要時可同步開展海上取證,針對涉及影響航道的搭建行為,通過航道執法、城管執法的聯動配合,確保快速依法拆除。
該模式實施以來,橫琴綜合執法局已開展海陸聯動巡查6次,全面守護橫琴的城市及海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