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公安廳與廣東省通信管理局依據《廣東省防范打擊電信網絡詐騙不良信用通信用戶懲戒辦法》,將首批2873名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人員、涉案號碼實名登記人員列為不良信用通信用戶實施懲戒。
根據懲戒辦法,基礎電信企業和移動轉售企業對不良信用通信用戶名下的所有手機號碼、固話號碼、無線上網卡和物聯網卡等通信業務一律先行全部關停,被關停后未經公安機關許可不得恢復,5年內不得為其辦理通信產品新入網業務。經省或地級以上市公安機關批準,不良信用通信用戶可向本地電信企業申請復通并只允許保留一個非涉案手機或固定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