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公安分局深入推進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偵破1起特大詐騙挖掘機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金額680萬余元。辦案期間,民警歷時兩個余月奔波,輾轉云南、江蘇及廣東深圳、惠州、陽江等多地,將10臺挖掘機全部找回。
將11臺挖掘機非法抵押轉賣
嫌疑人牟利270萬余元
今年3月初,天河區公安分局鳳凰派出所接到轄區某昌機器工程公司(下稱“某昌公司”)負責人徐女士報警,稱其公司租賃給嫌疑人胡某價值680萬余元的11臺挖掘機,非但沒有收到租金,連挖掘機也不見了。
天河警方立即從刑警大隊、網警大隊、鳳凰派出所等抽調力量成立專案組,迅速展開偵查。經調查,在2021年4月至7月,嫌疑人胡某以“深圳某建設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與某昌公司簽訂租賃合同,以每臺每月1.8萬至2.7萬元不等的價格,租賃某昌公司11臺不同型號的挖掘機。
“他租挖掘機做工程,首次支付了3個月的租金,后面就一直拖欠租金,我們發現挖掘機上的GPS定位開始出現異常,機器也長期沒有使用。”某昌公司負責人介紹,按照原定合同,挖掘機應該在深圳及惠州兩地使用,但當時定位已經消失,嫌疑人胡某也已聯系不上。
專案組對掌握線索進行深度研判,多方走訪查實嫌疑人胡某在租賃到某昌公司的挖掘機之后并未投入使用,而是偽造了挖掘機的轉讓協議、銷售合同、產品合格證等虛假手續,冒充自己為實際持有人,將挖掘機抵押、轉讓給他人,獲取非法利益。
“嫌疑人因資金鏈斷裂,想獲得一些資金,就陸續抵押、轉賣了挖掘機。”據鳳凰派出所副所長謝軍介紹,嫌疑人胡某在多年的挖掘機租賃經營過程中,發現了挖掘機抵押、轉讓中存在的漏洞,打起了租賃挖掘機抵押、轉讓的主意。
在挖掘機交易市場中,一臺次新挖掘機的價格不低于60萬元,但嫌疑人胡某僅以20萬至30萬元不等的價格,抵押、轉讓給私人或挖掘機租售中間商,共牟利270萬余元。隨后,這11臺挖掘機又被第三方持有人再轉手,抵押、轉讓分散到全國各地。“有的挖掘機甚至已經被轉手4次。”謝軍說。
遠赴千里摸排調查
民警追贓找回挖掘機
經深入偵查,辦案民警鎖定嫌疑人胡某的落腳點。4月28日,嫌疑人胡某在深圳龍崗被抓獲。5月16日、30日,譚某、張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先后被警方抓獲。
案件偵破了,追贓挽損到位與否,不僅檢驗公安機關的辦案成效,也是事主最關注的問題。11臺挖掘機到底去了哪里?專案組民警暗下決心一定要幫企業把挖掘機追回來,迅速開展調查取證和追繳贓款贓物工作。
經警方工作,其中1臺挖掘機持有人自行將挖掘機交還某昌公司。另10臺挖掘機在經多次抵押、轉讓后,已分散在全國各地。于是,辦案民警先后奔赴江蘇及廣東深圳、惠州、陽江等地,找回7臺挖掘機。
今年7月,專案組奔赴云南省查找另外3臺挖掘機的下落。“當時的持有人是出錢購買的,我們找到贓物后,他們對于我們要收回挖掘機非常不理解,好在有當地警方的協助。”謝軍介紹,此次行程,歷時7天7夜,跨越昆明、大理、香格里拉等市,辦案民警積極進村入戶開展摸排調查,走訪群眾,向持有人耐心講解法律政策,最終找回3臺挖掘機。至此,某昌公司被詐騙的11臺挖掘機被全部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