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廣東省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在全省開展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以及不落實國家降費減負政策等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為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解難。
據悉,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重點聚焦社會反映比較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領域,明確以下五個方面重點任務:
專項整治交通物流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重點整治水運、公路、航空、鐵路等領域落實助企紓困政策不到位、繼續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費或者重復收費、規避政府規定拆分項目收費、不執行政府定價目錄或收費公示制度、以防控疫情的名義向企業違規收費或者強制攤派等問題。
專項整治水電氣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加強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領域紅線內外接入、建設安裝、更新改造、維護維修領域等價格監管,重點整治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利用壟斷地位轉嫁應由自身承擔的費用、自定標準自設項目收取費用、對計量裝置及強制檢定違規收費等行為。
專項整治地方財經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重點整治降費減負助企紓困政策未有效落實,采取打折扣、搞變通方式侵蝕降費減負紅利,相關政策紅利未及時有效惠及市場主體等問題,嚴禁違反收費基金立項審批權限自立名目收費、擴大收費范圍、提高征收標準等,確保取消、停征、免征和降低征收標準的收費基金落到市場主體。
專項整治金融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重點覆蓋與國計民生密切相關的制造業、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服務行業等領域,以及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圍繞服務價格管理、服務價格行為、與信貸融資相關收費事項、合作業務管理4個方面,重點治理未按照規定披露服務價格信息、超出服務價格公示標準收費、利用優勢地位轉嫁應由銀行承擔的費用、貸款強制捆綁金融產品或服務等問題。
專項整治行業協會商會及中介機構涉企違規收費問題,重點整治行業協會商會利用行政委托事項及其他行政影響力強制或變相強制企業入會并收取會費、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以及強制或誘導企業參加會議、培訓、展覽、考核評比、表彰、出國考察等收費活動,強制市場主體為行業協會商會贊助、捐贈等行為,督促行業協會商會進一步規范會費、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等。
據悉,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持續到11月。各部門將堅持對違法違規收費行為“零容忍”,同時通過12315、12345等熱線電話接受社會投訴舉報,建立涉企違規收費問題臺帳,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切實減輕各類市場主體的不合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