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發布關于做好居民住宅火災防范的通告。通告指出,嚴禁在居民住宅樓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影響人員疏散的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通告提出,居民要安全用火用電用氣,及時清除家中易燃可燃雜物,不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不超負荷用電,不私拉亂接電線。做好“三清三關”(清廚房、清陽臺、清走道,使用結束或離家前做好關火、關電、關氣)。返程歸家要全面檢查燃氣、電氣線路,不留安全隱患。
在暢通消防生命通道方面,通告要求,樓道、通道、陽臺及安全出口不得堆放雜物影響人員逃生疏散。嚴禁將私家車停放在小區出入口、消防車通道及消防撲救面,以免影響消防車輛通行,延誤火災撲救的最佳時機。
通告還指出,加強電動車輛管理,嚴禁在居民住宅樓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影響人員疏散的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嚴禁電動自行車在住宅內和陽臺部位充電,嚴禁攜帶電池入戶充電。嚴禁私拉亂接充電線路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室外設置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區域及其停車棚不能與居民住宅樓、自建房的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鄰,不得占用架空層、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