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公益平臺,一月凈賺上萬”;“成為金融公司會員,3年成為李嘉誠不是夢……”見到這些宣傳語可要當心,很可能是網絡傳銷騙局。15日,省公安廳經偵局組織全省公安經偵部門開展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活動,廣東警方通報了2017年十大經濟犯罪案件,民警現場傳授如何識別非法集資、傳銷、銀行卡盜刷、假幣等常見經濟犯罪。
筆者了解到,當前一些不法分子以互聯網為依托,將傳銷披上“新馬甲”,但萬變不離其宗,其本質是以高額利潤為誘惑騙取公眾錢財。
網絡傳銷具更隱蔽性
“愛心”也可購買并進行投資分紅返利?一個打著“人人公益、愛心慈善”口號的網絡科技公司實際是傳銷窩點,去年3月在省公安廳組織的“颶風行動”中被端掉。據統計,該案的投資平臺僅上線一個月就吸收資金超過10億元,涉及全國約20萬人。
“不法分子打著‘愛心慈善’‘慈善公益’‘投資金融’‘感情邀約’等幌子,從事網絡傳銷犯罪。”據省公安廳經偵局民警介紹,當前隨著網絡社交平臺的迅速發展,傳銷犯罪活動依托互聯網悄然變身,出現了一些新特點。
與傳統傳銷局限在特定的地域空間不同,網絡傳銷發生在互聯網的虛擬空間,不法分子僅僅用幾臺電腦就可以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具有更強的隱蔽性。
“線上通過網絡、微信,線下通過各地代理作宣傳進行路演,層層發展會員”,據該民警介紹,網絡傳銷蔓延迅速且名目繁多,一些不法分子以“感情牌”和高額回報為誘餌,具有較強欺騙性。不僅如此,網絡傳銷的“職業化”特征更加明顯,一些職業“操盤手”利用參與人的投機心理,大肆發展人員,瘋狂斂財。
以創業為名授課“洗腦”
“傳銷往往以誘人的前景欺騙群眾參與,不少還以新型經營項目和低成本創業為名欺騙群眾。”活動現場,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民警告訴筆者,在互聯網經濟時代,新型網絡傳銷有了新形式,一些不法分子以“財富、夢想、榮耀、成功”等詞語作為幌子,以介紹工作、招聘兼職、低成本創業為名欺騙他人在本地或異地非法聚集,并采用面對面集中授課“洗腦”的方式發展會員。
去年11月,在公安部的指揮協調下,省公安廳組織全省21個地市公安機關、以揭陽為主戰場,對“8·09”網絡傳銷專案開展全國統一收網查處行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03人,凍結涉案資金1億余元。
經查,該傳銷組織打著領導人、中央部委的旗號,偽造領導題詞進行宣傳造勢,以“拉人頭”發展下線等形式進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該案涉及全國31個省區市,注冊會員約48萬人次,涉案金額約16億元。
此外,以所謂合法公司為掩護,假借高科技、新產品的幌子,以產品直銷為名,宣傳增設專賣店也是網絡傳銷的新形式。“此類傳銷主要是通過發展加盟商按層級收取加盟費吸引他人參與。”民警說。
傳銷沒有真正的商品交換
“傳銷最大的特征就是‘脫實向虛’。”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教授董小麟介紹,傳銷沒有真正的商品交換,脫離了等價交換的市場經濟原則,不僅會對金融市場造成沖擊,還會助長部分市場經濟主體的“投機意識”。
如何認定非法傳銷?中山大學網絡與信息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員胡洋表示,根據刑法規定,只要具備傳銷的行為特征、組織特征、計酬特征和本質特征,便可以認定為犯罪。
胡洋告訴記者,網絡傳銷只是將傳銷行為轉移到網絡這個虛擬空間,本質和核心沒有改變。其行為是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在組織上有一定層級;計酬上是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本質上則是騙取他人財物。
■數據
去年全省共立經濟犯罪案件2萬余宗
挽回經濟損失62億元
2017年,全省公安經偵部門深入推進“颶風2017”“云端2017”“獵狐2017”等專項行動,嚴打各類突出經濟犯罪,切實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全省共立經濟犯罪案件21918宗,破案12415宗,分別同比下降7.6%、上升4.9%,抓獲犯罪嫌疑人17943名,挽回經濟損失62億元。
在公安部“云端2017”“獵狐2017”,打擊非法集資、傳銷、地下錢莊、假幣、銀行卡、虛開發票騙稅犯罪等專項工作綜合考評中,廣東公安機關打擊成效突出,位居全國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