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公安廳發布《關于啟用廣東省電子居住證的公告》,決定于2022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正式啟用廣東省電子居住證(深圳市除外)。
公告指出,為更好地保障流動人員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等合法權益,便利流動人員申領廣東省居住證,廣東省公安廳決定于2022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正式啟用廣東省電子居住證(深圳市除外),實現申領、簽發、使用全流程數字化管理,直接使用手機在“粵省事”平臺領取和出示,無需領取實體證件。對需要使用實體證件的老年人等,可以自愿申領實體證件。廣東省電子居住證與廣東省居住證實體證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備同樣服務功能。
據了解,廣東省電子居住證是廣東公安機關依托省政府電子證照服務系統,按照國家電子證照管理有關規范為符合申領廣東省居住證的流動人員,簽發生成的廣東省居住證電子文件。
流動人員在廣東省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規定申領廣東省電子居住證,與目前實體證件申領條件一致。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以登錄“粵省事”或“粵居碼”(“粵治安”)微信小程序直接申領,通過政務數據核驗的,無需提交任何材料;個別特殊情形無法通過政務數據核驗的,還需提供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