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外公布防疫期間第二批違法違規企業名單,主要涉及哄抬口罩價格、生產假冒偽劣口罩、銷售“三無”口罩等行為,廣州市海皇勞保商店、深圳市瑞草堂大藥房等7家企業上榜。
1月26日,在深圳市寶安區,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根據群眾舉報,對深圳市瑞草堂大藥房有限公司立業路分店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看舉報群眾所購買的樣品,發現該款帶有“K310”“NIOSHN95”等字樣的口罩產品內有黑斑和較為明顯的泥黃色痕跡,且內外包裝均無廠名廠址、合格證明和中文標簽。同時,在該店內發現庫存的500個標示“SurgicalFaceMask”(中文譯為外科口罩)等字樣的口罩,內外包裝均未見廠名廠址、產品合格證明和中文標簽。截至1月26日,該藥店累計銷售上述兩款口罩24800個,涉案金額達8.3萬元。因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構成刑事犯罪,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目前,公安機關已以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立案偵查。
1月29日,佛山市南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位于西樵鎮百東村瀛基路41號的口罩生產廠進行執法檢查。檢查發現該口罩生產廠涉嫌存在侵犯“3M”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且該廠內有大量生產及庫存帶有“3M”標識的口罩。當事人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目前已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此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下發意見,提出對于涉及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從重處罰,頂格處罰,對于疫情防控相關的違法案件優先加快辦理。
根據有關規定,上述違法違規企業的行政處罰信息將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記于企業名下,依法形成企業信用檔案,進行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于情節嚴重的企業,政府部門將依法實施相應的失信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