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食品安全犯罪、支持復工復產……9月8日,廣東高院發布10個司法服務保障“六穩”“六保”典型案例,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提供精準司法服務保障。
走私疫區國家凍品6041噸獲刑7年
杜某是華脈公司、華煥鑫公司、華仲興公司、華宗鑫公司(均已另案處理)的出資人及實際控制人。2013年11月起,杜某指使同案人,代表上述公司與多名境內貨主商定,以每噸6000—8000元不等的“包柜”費,將我國內地禁止進口的俄羅斯、意大利、波蘭、烏克蘭等疫區國家的豬產品等凍品走私入境。
之后,杜某與香港忠盟公司、香港可嘉公司等經營管理人員商定,在凍品運至香港后,將凍品的外包裝盒及原產地標簽更換為美國,騙領中國檢驗檢疫部門駐香港辦事機構的檢驗證明,由華脈公司等以偽報原產地方式,走私發運至廣州番禺或佛山新港等口岸。
經統計,華脈公司等走私來自疫區國家的凍品共235個貨柜,合計6041噸。杜某于2019年10月被依法逮捕。
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杜某走私情節嚴重,應對單位犯罪承擔刑事責任,依法以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判處杜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40萬元。2020年5月2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法院表示,來自疫區的食品未經合法檢驗、檢疫,很可能含有危害公共衛生安全的致病細菌和病毒,一旦走私進入市場,將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人民法院依法從嚴打擊走私食品犯罪,堅決遏制走私食品犯罪的高發態勢,有力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南沙政府收回土地被起訴法院促成和解
2001年,廣州番禺圍墾農場關停轉制,馮某等在冊職工與圍墾農場簽訂解除勞動協議,并領取了經濟補償金。后因部分下崗職工就業困難,廣州南沙萬頃沙鎮政府劃出1000畝國有農用地,以優惠價格對下崗職工進行內部租賃,馮某等與作為管理方的萬新公司簽訂了《協助就業土地租賃合同》。
2017年6月,廣州南沙政府因建設安置區,決定收回馮某等承租的上述國有農用地。萬頃沙鎮政府征補辦與馮某等初步確認土地面積及青苗數量后,按相關補償安置標準,給予馮某等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馮某等對征收補償行為不服,遂訴至法院,請求確認廣州南沙政府收回其使用國有農用地的行政補償違法。
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理認為,廣州南沙政府收回涉案國有農用地時,未依法發布用地公告、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實施單位未能與實際使用人達成補償協議,亦未就補償問題作出決定,程序違反法律規定。馮某等為農場改制下崗職工,其所簽訂的《協助就業土地租賃合同》具有安置保障屬性,還應酌情給付適當安置補助費。
為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法院加強調解工作,最終于2020年6月8日促成該系列案件達成和解協議,馮某等申請撤訴。
法院表示,該系列案涉及眾多國有農場下崗職工補償安置問題,且征收項目涉及民生工程建設,關系到當地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大局。人民法院促成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保障了民生工程建設項目順利復工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