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國家、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關于加強疫情防控出口醫療器械監管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紅外體溫計、呼吸機、新冠病毒檢驗試劑等五類出口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切實保障疫情防控產品質量安全,5月28日,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召開了疫情防控出口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集中約談會,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領導、醫療器械科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相關出口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約30人參加會議。
會上,醫療器械科工作人員講解了國家、省藥品監管部門對疫情防控出口的五大類醫療器械質量監管政策,并就出口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自查和監管工作進行部署。
會議要求各企業按照會議精神全面開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并提出三點具體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站位。各企業要深刻領會中央各部門保障出口疫情防控醫療器械產品質量的重大意義,正確處理國家利益與企業利益的關系,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的關系,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有效保障出口醫療器械產品質量安全。二是要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要全面落實企業第一責任人的各項要求,嚴格執行法規、標準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管理和生產供應工作。三是突出監管重點,加大監管檢查力度。
下來,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嚴格貫徹落實“四個最嚴”的監管要求,組織精干力量,加大監管力度,建立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清單制和監管人員責任制,明確監管對象和監管人員,對東莞市生產疫情防控出口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監管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