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深圳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正式發布,圍繞用房、用地、用工、用能、融資等多個領域,提出6方面20條措施,多維度全方位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該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在降低制造業企業用房用地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將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中適合“上樓”的企業提供具有競爭力的低成本產業空間。同時,推廣重點產業項目土地價款分期繳納模式,對于符合條件的重點產業項目,允許首期按不低于50%的比例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剩余價款在國有土地供應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內全部繳清且不計利息。
在用工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勵企業“機器代人”,支持企業積極部署高檔數控機床、工業機器人、智能傳感與控制等智能制造裝備,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引導傳統制造業企業逐步開展智能化改造,建設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數字化生產線。
在降低用能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為10千伏及以下中小微企業建設高壓永久用電外部電力接入工程,無需用戶投資;按照“應改盡改”原則,持續推進園區轉供電改造;推廣使用產業園區用戶側儲能,鼓勵有條件的工商業園區建設“光儲充放”一體化項目,接入虛擬電廠,實現錯峰用電、自發自用、余量上網。
在降低融資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用好“信易貸”、深圳信用(征信)服務等平臺,進一步歸集整合市場監管、金融、稅務、海關、公用事業等數據,并聯動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提供配套擔保增信服務,解決融資難問題。鼓勵制造業企業發債融資,對于自2024年1月1日起成功在境內外發行債券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按照發行規模的2%,給予最高50萬元補貼。支持制造業企業擴大股權融資,對首次在“新三板”掛牌的制造業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進入創新層的再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對擬在境內上市并完成股份制改造及上市輔導的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對直接在境外上市的給予最高8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