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推出第四批惠企利民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措施,措施共計22條。內容包括優化規劃審批、優化土地供應管理、優化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深化不動產登記改革等。
在規劃審批方面,政府將主動集中連片優化調整全市工業產業區塊規劃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建筑高度(不超過100米)等指標,為存量工業用地擴容創造條件,本次工業用地擴容工作不要求企業委托技術單位單獨編制控規方案,不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此外,措施提出要分類優化詳細規劃階段專項評估事項工作要求,降低企業資金和時間成本。單獨核算經營性用地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建筑面積,保障企業經營性計容建筑面積不受影響。尊重原土地出讓合同權益,現具備實施條件的存量工業用地可按照有效的批復實施建設。
在土地供應管理方面,措施提出要規范統一土地出讓、規劃核實的土地出讓金核算的建筑面積標準,減少出讓合同調整環節,節省項目時間成本。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優化措施保障用地單位合法權益,避免因前后執行兩套標準核算土地出讓金而產生糾紛,有利于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為支持企業加快開展前期建設工作,措施提出要實行“拍地即進場”制度。出讓地塊掛牌成交并完成競得企業資格審查后,競得企業需開展地塊前期工作的,可以向土地儲備機構提交安全生產承諾函,經審核同意后可進場開展前期勘探測量等工作。
為助力境外企業投資發展,措施提出放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以及境外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辦理不動產登記的身份證明材料要求。同時細化失信被執行人辦理規劃許可、不動產登記等相關限制性要求,明確失信被執行人資產處置。當事人已納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可以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不動產首次登記,以及當事人作為交易轉讓方辦理房屋的轉移登記、預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