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深圳市2024年優化市場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市場化方案》)《深圳市2024年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法治化方案》)《深圳市2024年優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國際化方案》)正式印發,圍繞激發經營主體活力、增強深圳對全球優質要素資源的強大吸引力和國際競爭力等方面,提出105項主要任務,助力深圳提升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水平。
以更大力度激發經營主體活力
《市場化方案》圍繞持續放寬市場準入門檻、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提升信用監管和服務水平、提高要素保障能力、持續優化政務服務5個方面,提出了44條重點任務。
《市場化方案》提出要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工作,推動實現L3級別及以上自動駕駛產品量產上路。推廣新興行業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助力新興行業企業全面展示其經營內容,并開展經營范圍主題式服務。在全市推廣開辦企業音視頻雙錄電子簽名,實現全市范圍內開辦企業無需銀行U盾或CA證書作為電子簽名介質,進一步降低企業開辦時間和成本。
《市場化方案》提出通過構建政府采購三類指標體系,聚焦政府采購“四類”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專項整治。對于超過400萬元的政府投資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將中小企業參與份額提高至40%及以上。推動深圳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中政府采購板塊與其他業務板塊數字證書兼容互認。在前海合作區探索建立公平競爭集中審查制度,從源頭保障政策措施的公平性。
《法治化方案》注重以小切口找準監管、服務的發力點,提出圍繞預付式消費、即時零售前置倉等應用場景開展跨部門、跨層級綜合監管試點,完善協調監管機制。開發“執法監督碼”系統,推行“掃碼入企”制度,探索行政執法監督信息員制度,提高執法規范性。開展全市消費投訴信息公示行動,持續在重點消費領域引導企業參與“放心消費承諾”。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范管理,拉動文旅消費市場。
“穩定”“公平”“可預期”是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內在要求和重要特征。《法治化方案》提出要全面梳理優化涉營商環境制度規定,在執法司法重點領域持續推動相關規則和標準統一,規范統一行政裁量權基準,建立涉企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意見機制,全面提升速裁、快執案件的辦理標準化水平。
《法治化方案》還提出在法治化營商環境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整治,在執法司法關鍵環節解決一批堵點難點問題,以更大力度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部署開展涉企公益訴訟法律監督,部署對違法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開展監督,對審慎凍結企業基本賬戶、解除保全等制度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加強涉民營企業知識產權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同時,全面提升訴訟審判效率,推動執行難源頭治理、綜合治理。
對照上級要求和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細化工作舉措,《法治化方案》提出持續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建立專利確權與侵權聯合審理機制,加強企業技術和商業秘密保護。聚焦當前涉外法治建設新要求,發揮深圳地區優勢,推進域內外司法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引進更多高端涉外法律服務機構。
支持企業提升跨國經營能力水平
國際化的營商環境,不僅是讓外資企業來深投資興業更加便利,而且要讓深圳企業“走出去”更加便利。《國際化方案》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提出積極放寬外資市場準入、持續優化外商投資服務、深化產學研融合開放合作、推動國際產業與標準組織落地深圳、加強金融國際合作等5條主要任務。提高“走出去”綜合服務能力、加強金融跨境服務、提升跨境稅收服務水平、推動數據要素安全高效跨境流動、便利企業赴港澳開展商務活動等5條主要任務,支持企業提升跨國經營能力水平,深度參與全球產業分工合作。
在營造品質舒適的宜居宜游環境方面,《國際化方案》提出了提升境外來深人員消費支付便利程度、打造國際化旅游環境、大力促進消費擴容提質、拓展外文公示語覆蓋面、推進醫療服務國際化等5條主要任務。
此外,《國際化方案》還提出加強國際經貿往來交流、積極承辦重大涉外活動、打造更具國際影響力的展會和活動、開展城市名片系統宣推和加強城市對外宣傳平臺建設等5條主要任務,全面提升深圳的國際知名度和美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