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函〔2022〕226號
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大力推行“媽媽崗”就業新模式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
關于大力推行“媽媽崗”就業新模式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國務院《“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有關部署,按照我市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要求,積極推動本市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開發“媽媽崗”,實行靈活工時制度或靈活報酬支付制度,吸納育兒婦女或因照顧嬰幼兒需要靈活上班和彈性工作方式的社會閑置勞動力就業,滿足制造業和服務業企業用工需求,緩解育兒婦女家庭就業矛盾,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推動“媽媽崗”擴容提質
1.拓寬崗位設置范圍。將靈活就業與全日制就業結合起來,發揮商會、行業協會力量,支持鼓勵工業制造、家政服務、零售業、銀行保險、新業態平臺等用人單位專門設立“媽媽崗”。引導大中型企業拿出部分專業技術和管理崗位用于“媽媽崗”設置。優先向規上限上企業宣傳“媽媽崗”政策,指導其積極設崗和享受補貼政策。各鎮街應積極推動“媽媽崗”工作,將“媽媽崗”相關補貼資金項目納入就業補助資金配套范圍,激發“媽媽崗”倍增效應。(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婦聯、各鎮街、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列第一位為牽頭部門,下同)
2.提升崗位設置質量。支持“媽媽崗”優先吸納需要靈活上班和彈性工作方式的育兒婦女就近就業,并向有需要照顧嬰幼兒而無法按常規上下班時間工作的群體推廣延伸。探索實行“彈性上班+績效考核”,支持各類人才發揮專業優勢,在“媽媽崗”實現高質量就業,促進“媽媽崗”工作提質增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婦聯負責)
二、新增就業扶持政策
3.享受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對成功申報勞動合同用工“媽媽崗”,吸納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就業,與勞動者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每月按300元/人標準給予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4.享受用人單位崗位補貼。對成功申報勞動合同用工“媽媽崗”,吸納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就業,與勞動者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按每月100元/人標準給予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最長不超過1年的崗位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5.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在成功申報勞務用工“媽媽崗”的用人單位實現靈活就業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務協議,辦理靈活就業登記,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每月按300元/人標準給予靈活就業人員最長不超過1年的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三、加大培訓扶持力度
6.組織開展“媽媽崗”培訓。鏈接發動各方資源力量就近為“媽媽崗”員工提供多樣性及實用性強的就業創業技能培訓。發動職業院校為就業女性提供職業技能培訓的師資、課程、實訓場地等資源。鼓勵“媽媽崗”員工參加各類技能提升培訓,提升就業技能,按規定給予技能提升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體育局、市婦聯負責)
7.享受精準培訓補貼。經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自行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媽媽崗”員工崗前、在崗或轉崗等培訓,完成培訓計劃,并達到培訓要求的,按每人每課時20元標準,給予企業精準培訓補貼,每人補貼上限不超過500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四、落實稅收減免政策
8.用人單位享受吸納重點群體稅收優惠。對成功申報勞動合同用工“媽媽崗”,吸納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就業,且就業人員屬于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人口)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企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以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市稅務局負責)
9.勞務人員享受稅收優惠。對成功申報勞務用工“媽媽崗”,“媽媽崗”就業人員非企業員工,為企業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按次不達起征點免征增值稅等政策。(市稅務局負責)
10.用人單位享受普惠性稅收優惠。申報“媽媽崗”的用人單位符合條件可以依法享受如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增值稅留抵退稅、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免、“六稅兩費”減免等普惠性稅費優惠政策。(市稅務局負責)
五、納入就業服務管理
11.規范登記管理。“媽媽崗”實行備案登記制度,有意愿開設“媽媽崗”的用工主體,需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備案。用工主體備案后,成功吸納勞動者進入“媽媽崗”,應及時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備,并做好就業登記或協助勞動者做好靈活就業登記。(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12.提供平臺服務。開發線上“零工市場”“媽媽崗”小程序等服務平臺,將“媽媽崗”供求信息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集中收集和免費發布崗位供求、技能培訓信息,實現崗位定向推送、服務精準供給。結合“就業援助月”“南粵春暖”等線上線下活動,多層次、寬領域搭建供需對接平臺,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媽媽崗”提供專業化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婦聯負責)
六、保障雇傭雙方權益
13.制定用工指引。及時發布《“媽媽崗”工作指引》,明確用工主體責任,保障雇傭雙方利益。厘清“媽媽崗”用工新模式,用人單位實施勞動合同用工形式“媽媽崗”的,須嚴格貫徹落實勞動保障相關法律法規,自覺接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監督檢查,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實施勞務用工形式“媽媽崗”的,應依法依規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務合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4.開展專項監督。加強對“媽媽崗”用人單位的監督指導、日常巡查和女職工權益專項執法,及時發現和整治各類違法轉嫁勞動保障權益責任等突出問題,嚴厲打擊侵害靈活就業人員勞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靈活就業人員合法權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負責)
七、復制推廣創新模式
15.做好經驗總結。市、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婦聯加強溝通,及時總結“媽媽崗”新模式和新路徑,對已設置“媽媽崗”并取得較好效果的優秀案例,做好經驗總結和示范推廣,發揮引領、輻射和帶動作用,科學制定“媽媽崗”崗位標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婦聯、市總工會負責)
16.注重復制推廣。開發更多適應新時代新形勢,更靈活多樣的工作崗位,向不同的就業群體延伸推廣,進一步完善相關指引,推動工作崗位和勞動者高效精準匹配。加快網絡零售、線上教育培訓、互聯網醫療等行業發展,創造更多“媽媽崗”靈活就業崗位。推動非全日制“媽媽崗”較為集中的行業提質擴容,不斷增強吸納就業能力。(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婦聯負責)
八、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17.樹立正確觀念。依托各部門服務平臺,通過張貼海報、發放宣傳手冊、集中宣講、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開展就業政策、觀念引導、崗位推介、“媽媽崗”形象等公益宣傳,引導廣大婦女轉變就業觀念,主動就業創業、增收致富。(市婦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18.豐富宣傳方式。及時掌握企業用工需求,切實加大宣傳力度。鼓勵用人單位設置靈活用工崗位和靈活生產專線,進一步拓寬靈活就業渠道。同時指導用人單位建立“婦女之家”,為員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豐富“媽媽崗”工作內涵,將“媽媽崗”打造成暖心“媽媽港”。(市婦聯、市總工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本措施自發文之日起實施,試行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