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保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3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31號)等政策規定,現就湛江市關于2022年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發放條件
(一)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
(二)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
(三)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30人(含)以下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
(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不列入享受范圍。入違法失信名單或入出清僵尸企業名單的不列入享受范圍。
二、發放對象
全市參保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
三、發放標準
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
企業類型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確定的名單進行劃分;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類型按照(國統字〔2017〕213號)中其他未列明行業標準劃分(平均參保人數300人及以上為大型,其他為中小微型)。
四、發放程序
(一)免申即享,參保單位無需申請,由人社部門通過后臺數據對比方式,確定符合穩崗返還條件的參保單位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向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直接發放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至企業對公賬戶,對沒有對公賬戶的小微企業和單位,將資金直接返還至稅務部門提供的與其簽訂《委托銀行(金融機構)劃繳稅費款三方協議書》的賬戶。
(二)主動申請,市人社局在官方網站上通告補貼發放情況,符合申領條件且未收到補貼的企業,可在廣東省失業保險金返還補貼申報系統上進行申請,具體操作詳見《湛江市穩崗返還線上申領指引》(附件)。
五、其他事項
湛江市人社局會在官方網站及湛江人社局微信公眾號上更新2022年穩崗返還的情況,請關注湛江人社局微信公眾號留注最新動態。
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是指參保單位按經社保征收部門核定的社會保險征收金額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沒有欠費行為。
裁員率 =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總人數(含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人數)÷年平均參加失業保險人數。
電話咨詢熱線:
市人社局:3119360
赤坎區人社局:8208191;霞山區人社局:2173365
麻章區人社局:2733936;坡頭區人社局:3958055
雷州市人社局:8816848;廉江市人社局:6677433
吳川市人社局:5586813;遂溪縣人社局:7775022
徐聞縣人社局:4854287;經開區人社局:3199728
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