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級優秀創業
項目資助的管理辦法》的通知
粵人社規〔2021〕15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高校、有關單位:
為有效落實省級優秀創業項目資助政策,規范省級優秀創業項目資助的評審和管理,根據《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省級促進就業創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財社〔2019〕211號),我廳制定了《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級優秀創業項目資助的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反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1年6月25日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省級優秀創業項目資助的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對廣東省省級優秀創業項目資助的組織實施和規范管理,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創業帶動就業,根據《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省級促進就業創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財社〔2019〕211號)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省級優秀創業項目(下簡稱優秀項目)資助,是指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經評審產生的優秀項目給予的無償資助。優秀項目可通過以下三種途徑產生:
?。ㄒ唬┐筚愡x拔。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舉辦的創業創新大賽獲得特定獎項的優秀項目。
?。ǘ┞涞刈?。獲得省級以上創業創新大賽前三名,并于獲獎后兩年內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的優秀項目。
(三)社會征集。通過公開征集、社會推薦、專家評審等方式確定的優秀項目。
同一創業項目不得重復享受本辦法規定的優秀項目資助。
第三條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每年6月底前根據年度預算和工作計劃,確定當年度優秀項目產生途徑(可采取第二條規定的一種或多種途徑)、重點行業和評審標準等相關事宜。
第四條 對殘疾人士創業創新項目,以及助殘等公益類創業創新項目,在項目范圍、參評條件、獎項數量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第二章 大賽選拔項目資助
第五條 資助對象。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舉辦的創業創新大賽有關單項賽中獲得特等獎及金、銀、銅獎的創業項目(單項賽范圍和具體條件、獎項設置以當年度大賽通知規定為準)。
第六條 資助標準:
?。ㄒ唬┢髽I組(或相應組別)特等獎及金、銀、銅獎(或相當獎級)分別按50萬元、20萬元、15萬元、10萬元標準給予資助。
?。ǘ﹫F隊組(或相應組別)實行分段資助,特等獎及金、銀、銅獎(或相當獎級)第一階段分別按25萬元、10萬元、8萬元、5萬元標準給予資助;項目2年內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后,可參照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程序,分別申請第二階段25萬元、10萬元、7萬元和5萬元資助。
第七條 有關單項賽執行機構應于賽事結束后將賽事結果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并匯總提交如下材料:
(一)大賽選拔項目資助申報函(附件1);
?。ǘ┇@獎項目按照參賽報名要求提交的各項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三)單項賽執行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三章 落地注冊項目資助
第八條 資助對象。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創業項目可申請落地注冊項目資助:
?。ㄒ唬┇@得省級以上創業創新大賽前三名;
?。ǘ┇@獎時創業項目未在廣東省內登記注冊,并于獲獎之日起兩年內在廣東省內登記注冊;
?。ㄈ╉椖繉俪鮿撈髽I(指在廣東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3年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或家庭農場等,下同);
?。ㄋ模┇@獎項目登記注冊滿6個月;
?。ㄎ澹┇@獎項目吸納就業3人或以上。
第九條 賽事范圍。本辦法第八條所稱省級以上創業創新大賽,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賽事(具體賽事名單以申報通知為準):
(一)由廣東省政府組成部門或直屬機構主辦的創業大賽;
(二)由省級以上(含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或國家有關部門主辦的創業大賽。
第十條 資助標準。落地注冊項目資助標準分為5萬元、10萬元、20萬元三個等級,具體金額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評審后確定。
第十一條 申請人申報項目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涞刈皂椖抠Y助申報書(附件2);
(二)項目負責人(應與獲獎項目負責人一致)簡歷及身份證明復印件,屬團隊創業的需同時提供團隊其他核心成員的簡歷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獲獎證書或其他證明復印件;
?。ㄋ模I業執照(或其他法定證明文件)復印件;
?。ㄎ澹﹩T工花名冊復印件、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及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申請人可自行提供與申請項目相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申報及評審程序:
?。ㄒ唬┵Y助申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當年度通知要求進行項目資助申報。
(二)資格審核。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核,重點審核申報項目是否獲得符合條件賽事的前三名。
(三)評審確定資助金額。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匯總,組織評審專家組對項目材料進行書面評審,并根據需要舉行現場答辯和實地考察,確定各項目資助金額。
第四章 社會征集項目資助
第十三條 資助對象。申請社會征集項目資助的項目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椖糠蠂液蛷V東省產業導向,具有較好的開發價值,發展前景良好;
?。ǘ╉椖繉俪鮿撈髽I;
?。ㄈ┮幏督洜I,已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社會保險登記等手續,吸納就業3人或以上;
?。ㄋ模┯泄潭ǖ臓I業場所。管理團隊能力較強,有較為健全的財務及內部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 資助標準。評選項目資助標準為5萬元、10萬元、20萬元三個等級,各獎級具體數量根據當年度申報項目情況,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評審后確定。
第十五條 申請人申報項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社會征集項目資助申報書(附件3);
?。ǘ╉椖控撠熑撕啔v及身份證明復印件,屬團隊創業的需同時提供團隊其他核心成員的簡歷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證明文件)復印件;
?。ㄋ模﹩T工花名冊復印件、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和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申請人可自行提供與申請項目相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申報及評審程序:
(一)資助申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當年度通知要求向創業所在地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申報材料。在校大學生可向所在高校就業指導部門提交,由各高校統一向所在地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推薦報送。
(二)資格審核。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本地區(含轄區內高校)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核,及時將審核通過的項目匯總報送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ㄈ┰u審確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評審專家組對項目材料進行書面評審,并根據需要舉行現場答辯和實地考察,確定優秀項目名額及資助額度。
第五章 公示和資金撥付
第十七條 對擬資助優秀項目名單,由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在廳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第十八條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資助優秀項目,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1個月內按規定撥付資助資金。
第六章 管理監督和績效評估
第十九條 申報項目的負責人應對項目經營情況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資助資金的申報項目,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取消其受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并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資助資金主要用于與優秀項目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相關部門可根據需要對優秀項目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并適時開展績效評估。申請人對有關部門開展的檢查評估應予以配合。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6月24日。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級優秀創業項目資助的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16〕10號)已到期失效。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附件:1.大賽選拔項目資助申報函(示例);2.落地注冊項目資助申報書(參考內容);3.社會征集項目資助申報書(參考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