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接手的賣魚追款難糾紛,大多是因為沒有簽訂正式合同。大家在交易時要吸取教訓,避免發生貨款糾紛。”近日,在陽江市陽東區東平漁港碼頭,東平人民法庭庭長周國漢和當地漁委會干部一道,向捕魚歸來的漁民們宣傳漁獲交易的法律注意事項。
法官走訪轄區村(漁)委會開展訴源治理,在當地已十分常見。得益于此,有8000多名漁民的東平鎮已連續兩年沒有涉漁糾紛訴至當地法院。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健全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陽江法院人民法庭發揮扎根基層優勢,將司法服務下沉到基層一線,加強與多元社會治理力量聯動,以專業司法服務積極預防、有效化解基層矛盾,為基層治理注入法治力量。陽江法院這項實踐,最近入選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設典型案例。
法官走訪常態化 “一鎮一策”開展司法服務
“我們賣給外省一家企業的電纜貨款37萬余元遲遲未能收到,雖然目前大家的經營都存在困難,但還是希望可以盡快回款。”日前,陽江市江城區人民法院平岡人民法庭法官謝鎵駿到轄區銀嶺產業園走訪時,一家電纜企業負責人向他訴苦。
“這類案件極少是出于惡意欠款,法庭會引導有序還款,督促企業拿出共度時艱的實際行動。”謝鎵駿說,此前,平岡人民法庭根據走訪情況,集中梳理疫情期間經營困難未能如期支付貨款的案件,明確“快調解、快履行、保生產”處理思路。通過法庭線上線下多次調解,電纜企業與債務人達成至明年8月前分期還清欠款的協議,及時拿到的首期款也已投入經營。
據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去年以來,陽江法院轉變工作方式,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創新人民法庭踐行群眾路線方法,部署開展常態化進鎮街、進村居、進生產一線,訪基層治理單位、訪轄區調解組織、訪園區負責同志的“三進三訪”工作。“干警通過走訪熟悉鄉情民意、產業特點、農村工作,按照‘一鎮一策’因地制宜服務基層治理。”上述負責人說。
據統計,近一年,陽江全市人民法庭全員輪動,每周用半天到一天時間專程走訪,完成鎮街單位、村居委會、產業園區走訪973次,產業強村、偏遠鄉村、案多鄉村走訪457次。同時,通過大走訪發掘民間志愿特色調解組織37個,產業商會行會調解組織21個,鄉村調解能手45人,各類解紛資源得到充實。
訴前聯調制度化 基層調解需求“有求必應”
“今年以來,法官幫我們調解了兩起土地糾紛,村民自覺把占用村集體的土地歸還村里用于鄉村建設,在村里引起了很大反響!”陽江陽春市合水鎮竹園村黨支部書記陳小環說道。
今年4月和7月,竹園村先后發生村民針對村內一塊屋前空地和一處魚塘的兩起權屬糾紛。陽春市人民法院合水人民法庭庭長陳文君通過現場走訪了解案情,和村干部一起進行聯合調解。
“兩起糾紛涉及的土地和魚塘不屬于宅基地范圍,按法律規定應屬村集體所有……”經過法官釋法和村干部勸導,村民最終將空地和魚塘交回村集體,這兩處現如今正在建設村民公共活動空間和鄉村垂釣園。
在陽江廣袤的鄉村,身穿法官服、佩戴莊嚴法徽的人民法官奔走在農村矛盾糾紛調解一線,成為鄉村發展的一道靚麗風景。目前,陽江全市人民法庭在各鎮街綜治中心、產業強村、偏遠鄉村、案多鄉村設立走訪工作聯系點352個,完成全市48個鎮街綜治中心聯系點全設立和“一中心一制度”對接工作,實現訴前聯調制度化。
“我們每周都會接到法庭打來的電話,詢問村里是否有糾紛需要調解,法官定期會到村里走訪。”陽西縣織篢鎮牛嶺村干部陳世錦對法官駐村參與矛盾調解很滿意。從去年9月起,陽西縣人民法院整合人民法庭資源,在全縣149個行政村設立駐村法官工作室,對基層調解需求做到“有求必應”。
完善配套機制 選優配強人民法庭庭長
“用制度促管理、向管理要效率。人民法庭全面參與基層矛盾糾紛化解的背后,離不開配套機制的不斷完善。”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長林介紹說,去年以來,陽江法院根據上級部署,立足基層法治建設和訴源治理需要,全面加強基層人民法庭建設,調整配強庭長、增加法官人數,優化工作機制,積極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引導人民法庭全面參與基層糾紛化解。
據介紹,陽江全市11個人民法庭庭長均由年富力強、司法經驗豐富的一線法官擔任,平均年齡在40歲左右。法庭法官普遍增加至2—3名,每名法官配備一名法官助理和書記員,全市法院新入額法官一律先到基層人民法庭任職。
在工作考核上,陽江將參與訴前調解、開展普法宣傳、參與訴源治理等納入人民法庭的考核范圍,重點考核職責清單“建沒建”、管理制度“有沒有”、鎮村走訪“去沒去”、對接機制“用沒用”等工作情況。
“陽江法院將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力發揮好人民法庭服務基層法治建設職能作用,構建基層矛盾糾紛及時發現、快速響應、依法化解的長效機制,全面提升人民法庭服務基層社會治理效能。”周長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