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暫行辦法》發布,標志著廣東在全省層面實現對政務服務事項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進一步推動政務服務運行標準化、服務供給規范化、企業和群眾辦事便利化。廣東將探索省、市、縣三級逐級規范實施模式,全面規范各地市、區縣對政務服務事項重點要素的管理權限與職責。
辦法以加強本省行政區域內政務服務事項的管理、實施、創新與監督工作為重點,共有29條,包含事項管理機制、管理模式、源頭管理、流程管理、優化舉措以及監督檢查機制建立等多方面內容。“我們將通過制度創新、流程優化、技術賦能推動與完善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工作,持續深化我省‘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營商環境‘軟實力’,為推動我省實現高質量發展目標再添動能?!笔≌辗諗祿芾砭窒嚓P負責人表示。
辦法明確省各業務主管部門、各級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以及各政務服務實施機構的職責分工,全面建立了政務服務事項從新增到撤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規范,解決了“責任不清,分工不明”問題,防止出現推諉扯皮的現象,增強事項管理賦能政務服務的有效性。
同時,結合國家對行政許可事項的管理規范,持續深化“省級統籌+基層個性化”的省、市分級統籌模式;此外,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作為政務服務事項的“管理中樞”,將實現各級政府網站、移動政務服務平臺、公眾號、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自助設備等渠道展示的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實施規范、實施清單信息與廣東政務服務網一致,確保服務“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