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廣東正推動海洋強省建設,做大做強做優海洋牧場等現代海洋產業。近日,據省生態環境廳消息,《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優化環境影響評價管理促進海洋牧場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印發,提出建立環評管理“綠色通道”、試行豁免部分項目環評手續、簡化環評編制內容等7項支持政策措施。
《通知》提出,加強規劃源頭引導,配合相關規劃編制,根據資源環境承載力合理確定養殖規模,優化養殖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推動綠色發展。
《通知》強調,將現代化海洋牧場項目環評納入“綠色通道”,制定環評審批服務單,建立審批服務臺賬,提前介入,主動服務指導。
針對海洋牧場相關環評審批,《通知》提出了具體創新舉措:一方面,連片聚集海洋牧場可作為整體、確定一個責任主體組織開展環評,統一提出污染防治和生態環保要求,片區內單個項目可不再重復開展環評。另一方面,下移環評審批工作重心。地級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優化調整分工,可由縣(區)生態環境部門具體承擔現代化海洋牧場環評審批、審核工作。
《通知》還提出,試行豁免部分項目環評手續,對不涉及環境敏感區及圍海養殖的用海面積300畝以下的現代化海洋牧場等部分項目,試行免于辦理環評備案手續。
《通知》強調,要簡化環評編制內容,在海洋牧場產業園區內符合條件的項目,其環評可簡化環境現狀調查評價、環境影響預測等內容,并且深、遠海現代化海洋牧場項目可只進行一次環境現狀調查。
另外,還將加強生態環境跟蹤監測,對現代化海洋牧場發展重點區域加強海洋生態環境監測評估,及時掌握海域生態環境變化情況,為海洋牧場發展決策和管理提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