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打造高水平科技創新載體和平臺,支持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等重大創新載體建設,支持澳門中醫藥科技產業發展平臺建設。
該規劃是指導粵港澳大灣區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合作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共分為規劃背景、總體要求、空間布局、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等十一章,其中多個章節提及中醫藥工作。
在“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一章中,規劃提出,打造高水平科技創新載體和平臺,支持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等重大創新載體建設。支持澳門中醫藥科技產業發展平臺建設。在“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優質生活圈”一章中,規劃提出塑造健康灣區,深化中醫藥領域合作,支持澳門、香港分別發揮中藥質量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伙伴實驗室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中藥檢測中心優勢,與內地科研機構共同建立國際認可的中醫藥產品質量標準,推進中醫藥標準化、國際化。支持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開展中醫藥產品海外注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發展健康產業,提供優質醫療保健服務,推動中醫藥海外發展。
規劃明確,要推進珠海橫琴粵港澳深度合作示范,支持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發展,探索加強與國家中醫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創新聯盟的合作,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前提下,為園區內的企業新藥研發、審批等提供指導。
規劃還提出,落實內地與香港、澳門CEPA系列協議,推動對港澳在金融、航運、中醫藥等多個領域實施特別開放措施,研究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對港澳投資者的資質要求、持股比例、行業準入等限制;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在5G和移動互聯網、現代中藥等領域培育一批重大產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