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國銀保監會的政策支持下,廣東銀保監局將自貿區簡政放權政策復制推廣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8市(不含深圳),并配套印發《關于簡化粵港澳大灣區銀行保險相關機構和高管準入方式的實施細則》。這將簡化大灣區銀行業保險業機構和高管準入方式,優化營商環境,對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建設具有積極意義。
近年來,在銀保監會支持下,廣東銀保監局按照“放權項目由少至多”“輻射范圍由點及面”的路徑,推廣簡政放權政策,實現“三步跨越”:一是2015年,廣東自貿區南沙、橫琴片區銀行支行及以下分支機構的新設、變更、終止和高管準入由審批制改為報告制。二是2019年12月,自貿區保險支公司及以下機構的設立、遷址和撤銷事項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三是2020年10月,大灣區內地8市銀行支行及以下機構的新設、更名、升格和終止,以及相關高管準入事項均實行事后報告或備案制。自此,大灣區銀行保險基層主要機構及其高管的準入事項,已全面取消事前審批,實行事后報告或備案制。
本次將自貿區政策復制推廣至大灣區內地8市,將實現“三大轉變”:一是政策惠及面明顯擴大;二是銀行保險機構運營靈活度增加;三是政策執行便利度進一步提升。
粵港澳大灣區銀行業保險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一個縮影。《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發布以來,廣東銀保監局持續加大金融改革創新力度,取得良好成效:一是持續加大對外開放力度;二是不斷豐富多層次金融體系建設;三是深化金融融合創新。下一步,廣東銀保監局將加大改革創新力度,為大灣區建設提供高質量的金融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