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澳兩地醫療保障領域實現新突破。日前,珠海市醫保局發布《關于常住橫琴的澳門居民參加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常住橫琴的澳門居民可參加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按照珠海市有關規定享受同等醫療保險待遇。試點時間從今年7月1日起施行,試點期限半年。
在醫保繳費費用方面,《通知》提出,常住橫琴的澳門居民參加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按以學生和未成年人或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檔的籌資標準執行。在試點期間經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協商,上述人員參保財政補貼費用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承擔,個人繳費費用由個人繳納后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規定申請補助。
在醫保待遇方面,常住橫琴的澳門居民參加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后,按照珠海市有關規定享受同等醫療保險待遇。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二檔籌資標準及待遇保障若有調整,參加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的澳門居民的籌資標準和對應待遇保障自動從其調整,與其保持一致。
《通知》提出,珠海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承擔常住橫琴的澳門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業務經辦工作,負責參保登記、保費征繳、醫療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此外,就業年齡段內未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但在橫琴購有房產、租用辦公用房的澳門居民,可憑房產證、租房合同等材料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其參保所需費用由個人承擔。
目前,《通知》還處于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階段,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和通信兩種方式反饋意見,電子郵件:zhybk8025@163.com;通信地址:珠海市醫療保障局(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東路112號5、6號樓504室),郵編:519000;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