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聯合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廣東證監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共同發布了《關于貫徹落實金融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意見的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加快推進橫琴合作區金融改革落地。
2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廣東省政府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橫琴金融30條”),成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成立以來,由中央部委會同廣東省政府發布的首個金融產業創新發展專項政策。此次發布的《實施方案》正是對“橫琴金融30條”的細化和分工落實。
《實施方案》從打造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金融環境、促進合作區與澳門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發展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現代金融產業、促進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加強金融監管合作、保障措施等六方面,針對“橫琴金融30條”工作任務,結合實際提出了86條具體措施。
兩地居民關切的眾多跨境金融便利化服務政策是本次推進落地的重點、亮點。如在便利合作區個人跨境交易方面,《實施方案》明確在合作區內生活和就業的澳門居民購置或出售自用、自住商品房,在取得房地產主管部門的備案證明文件前,可以憑交易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認購書等證明材料及真實交易《承諾函》,在銀行辦理首付款(含定金、預付款及全款情形)結匯支付;同時,鼓勵合作區證券營業網點為合作區內生活和就業的澳門居民開立境內證券市場賬戶提供便利。在促進合作區移動支付便利化方面,研究允許合作區內市場主體以澳門元或人民幣進行支付。有序允許澳門元作小額支付使用。
當前,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管委會的統一部署下,廣東金融系統正以推動“橫琴金融30條”落地實施為重點,強化對橫琴合作區建設的服務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