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規劃》是落實2021年9月出臺的《前海方案》的工筆畫,它有兩個特點:一是始終突出深港合作,二是堅持聚焦現代服務業。”12月28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包括上周發布的《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下稱《前海規劃》)等最新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有關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郭蘭峰,廣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張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和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覃偉中等答記者問。
郭蘭峰表示,近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實施的《前海規劃》是對2021年9月出臺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下稱《前海方案》),進行一個系統的全面安排。該規劃具有兩個特點:
一是始終突出深港合作,服務香港,緊緊圍繞著香港來制定政策,謀劃改革,布局項目,全力支持香港鞏固提升競爭力和優勢;二是堅持聚焦金融等現代服務業,這是香港的優勢產業,把前海合作區作為支持香港優勢行業開拓內地市場的重要載體,在促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這兩個特點也是前海合作區的立身之本。前海全名叫‘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現在已經擴區到120.56平方公里。‘為香港服務,全力支持香港鞏固提升競爭力’就是前海的初心使命,實現這個初心使命的主要領域就是現代服務業。” 郭蘭峰說,《前海規劃》是落實《前海方案》的工筆畫。
比如,在突出深港合作方面,編制《前海規劃》過程中,跟有關地方一起充分聽取了包括香港的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香港立法會,以及香港企業、行業協會和高校等香港各方面意見,了解他們對前海合作區的要求,同時專門征求了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內容上也圍繞港人港企設置了“港資企業數、香港居民就業數、在港澳提供跨境服務和政務服務事項”等指標,以此來引導前海合作區的工作,并提出一些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希望推動深港建立更廣泛更深層次的聯系紐帶。
在香港非常關心的法律領域,前海合作區允許港資企業選擇香港法律來解決合同糾紛,也可以選擇香港作仲裁地;在城市建設領域,明確繼續實施前海新出讓的產業用地向港資港企傾斜的政策,并要探索深港合作建設運營一體化模式;在財稅領域,明確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那一部分予以免征,“也就是說,在前海工作跟在香港工作納稅是一樣的”。
而聚焦現代服務業則是一個抓手和重點平臺,《前海規劃》設定了“現代服務業的增加值、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境外專業人士備案執業人數”等具體目標,明確重點發展金融、會展商貿物流、科技服務、專業服務等,并提出了一些具體的支持舉措。
比如,在財稅領域,對前海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減按15%的稅率來征收企業所得稅,并根據前海發展情況和服務香港鞏固提升競爭優勢需要,提出適時調整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在便利執業領域,推動具有港澳或國際職業資格的金融、稅務、規劃、文化旅游等領域專業人才,經過備案或注冊后可以在前海提供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