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商務廳 廣東省港澳辦
關于加強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家政
勞務合作管理事宜的通知
粵商務規字〔2022〕1號
各地級以上市商務主管部門、港澳事務主管部門:
為落實國務院及商務部有關工作部署,加強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家政勞務合作管理,根據《商務部關于內地輸港澳勞務合作項目備案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主動加強對輸澳家政勞務合作企業的服務,引導相關企業按《通知》要求做好輸澳家政勞務合作項目的備案工作。
二、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輸澳家政勞務合作事中事后監管。對未按規定進行備案的經營公司,嚴格按照《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三、原省外經貿廳、省港澳辦制定的《廣東省對澳門特別行政區開展家政勞務合作管理辦法(暫行)》(粵外經貿合字〔2013〕9號)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廢止。
廣東省商務廳
廣東省港澳辦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