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加力擴圍實施
2025年家電、數碼產品消費補貼政策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發改環資〔2025〕13號)和《商務部等4部門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家電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5〕6號)、《商務部等5部門辦公廳關于印發<手機、平板、智能手表(手環)購新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5〕7號)要求,現就廣東省加力擴圍實施2025年家電以舊換新和手機、平板、智能手表(手環)購新補貼政策公告如下。
一、從2025年1月20日起實施,對個人消費者購買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電腦、熱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煙機、凈水器、洗碗機、電飯煲、微波爐12類家電產品進行補貼。2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補貼標準為產品銷售價格的15%。1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補貼標準為產品銷售價格的20%。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空調產品最多可補貼3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
二、從2025年1月20日起實施,對個人消費者購買其他大宗耐用家電如消毒柜、空氣凈化器、衣物護理機、干衣機、掃(拖)地機、蒸烤箱、電磁爐、空氣炸鍋、電煮鍋、電熱水壺、破壁機、投影儀、智能移動顯示屏等13類家電產品進行補貼,其他品類待后續明確后另行公告。2級能效或水效標準和未參加能效等級核定的產品,補貼標準為產品銷售價格的15%。1級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補貼標準為產品銷售價格的20%。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
三、從2025年1月20日起實施,對個人消費者購買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6000元的手機(含具有通話功能的有關產品)、平板(含智能辦公本和平板類學習機等)、智能手表手環(含智能兒童手表等)進行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一件,每件補貼比例為減去生產、流通環節及移動運營商所有優惠后最終銷售價格的15%,每件補貼不超過500元。
特此公告。
廣東省商務廳
202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