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政府同意,自1月1日起,廣東省對省藥監局納入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需藥品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的藥品醫療器械產品,免征注冊費。疫情結束后,對于在疫情期間通過應急審批程序獲批批件僅在疫情防控期間有效的藥品醫療器械產品,再次申請相同行政許可事項的,其注冊收費標準按零收費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