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府辦發函〔2020〕6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韶關新區,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中省駐韶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支持措施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牽頭責任單位反映。
韶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5月2日
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
支持措施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全力幫助我市個體工商戶應對疫情影響,有序復工復產,保持平穩健康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降低經營成本
(一)減免場地租金。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實際承租戶,免收第一個月租金,減半收取第二、三個月租金。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引導商業地產、物業服務等企業帶頭減免實際承租戶租金、物業管理費,鼓勵其他經營用房的業主減免租金。為個體工商戶減免兩個月以上租金的業主,按減免租金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1.市國資委對承租市屬國資監管企業經營性物業(住房類除外)執行“一免兩減半”政策,減免符合條件個體戶的租金。疫情期間,受疫情影響的出租物業承租人因經營困難主動申請提前退租的,不作違約處理,在申請人繳清應繳費用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后,履約保證金應予以退回。
2.市供銷社對符合政策的供銷社系統內出租物業的企業和個體承租戶,免除2020年2月租金,減半收取3月和4月租金,同時簡化減免租金辦理手續,做到“零跑動”或“一次辦妥”。
3.市住建管理局、市房管所對管轄的市級經營性物業(住宅類除外)承租對象屬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租戶,執行“一免兩減半”租金減免政策,免除2020年2月租金,減半收取3月和4月租金。
4.市農業農村局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租金減免倡議工作,組織全市農業農村系統廣泛宣傳解釋《關于適度減免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租金的倡議書》,號召集體經濟組織和村(居)民積極響應,適度減免受疫情影響較大不能正常經營的民營承租者租賃村(居)集體經營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集體投資興辦的企業等)的租金。
(二)減輕稅收負擔。
疫情防控期間,對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經申請準予延長不超過3個月的稅款繳納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對個體工商戶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切實落實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由3%降至1%的政策。
市稅務局對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停業手續。為轄區內所有網上申領和代開發票的個體工商戶提供免費配送發票服務,持續推進便民利民辦稅,降低辦稅成本。
(三)減免社保費用。個體工商戶有雇工并以單位方式參保的,按規定免征2020年2—6月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符合條件的,免填單、免申請,在申報環節自動享受免征政策;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補辦補繳,出現嚴重困難的,緩繳執行期延至2020年底。個體工商戶以個人身份參保,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申報繳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補辦補繳。補辦補繳社會保險費免收滯納金,相關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
(四)減免醫保費用。
2020年2—6月,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大于6個月的統籌地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征收。減半征收政策結束后,符合粵府〔2020〕12號文降費條件的統籌地區,可繼續執行階段性降費政策至2021年4月30日。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用的,允許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補辦補繳,免收滯納金。延繳期間,相關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
市醫保局減半征收用人單位按本單位職工上月工資總額的3%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和職工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政策暫不調整,符合一次性躉繳醫療保險費的,2020年2—6月期間保費按3%計算。免申請退費,2020年2月1日以來已繳納且符合減半征收政策的醫保費免申請退回用人單位。延期繳納,受疫情影響生產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醫保費,緩繳期限原則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醫保待遇不變,延期繳納職工醫保費期間(包含個人繳費),暫停劃入參保人個人賬戶資金,待足額補繳醫保費后,再補劃入。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應做好個人權益記錄,確保補繳人員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五)減免服務收費。
各級政府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法人性質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和標準化技術機構,免予收取在疫情期間受理業務的相關檢驗檢測費用、認證認可費用、中外標準信息咨詢服務費用、標準時效性確認和標準翻譯費用。
市場監管部門所屬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和指導的有關機構減免個體工商戶在疫情期間的相關檢驗檢測費用和商品條碼辦理費用。鼓勵互聯網平臺放寬個體工商戶的入駐條件,降低服務費用,支持線上經營。
(六)降低水電氣價格。
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督促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等氣源供應企業執行國家政策降低氣源價格;市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下調10%;城鎮燃氣企業天然氣購銷價差下調10%;全市除高耗能行業外的工商業用戶的電費統一按照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各地按10%的幅度下調個體工商戶的用水到戶價格。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響不能足額繳納用電、用氣、用水費用的個體工商戶,實行“欠費不停供”政策。
1.市發改局要求港華燃氣公司從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將市區(不含曲江區)管道燃氣非居民用氣銷售基準價下調0.20元,下調至3.39元/立方米;要求市水投集團從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階段性降低市區非居民用水銷售價格10%,即非居民用水銷售價格由2.48元/立方米下降至2.23元/立方米。2020年上半年,對受疫情影響不能足額繳納用水費用的個體工商戶,實行“欠費不停供”政策。
2.市住建管理局指導市水投集團、港華燃氣公司分別制定“延緩水費繳納”“延緩燃氣費用繳納”等事項辦事指南,市水投集團在2020年3月對所有工商企業免收違約金和執行“欠費不停供”政策。
(七)降低線上經營成本。充分發揮各行業協會作用,引導鼓勵互聯網平臺放寬個體工商戶入駐條件,降低平臺服務費用、推廣費用,通過開展線上活動、補貼個體工商戶或消費者等方式,支持個體工商戶拓展業務。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對本地幫扶效果較好的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
(八)加大對“個轉企”支持力度。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出臺相關優惠、獎勵和補貼政策。轉型后的企業按照“先稅后證”原則,憑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憑證或者減免稅證明,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按規定免收不動產登記費。轉型企業辦理設備等所有權更名時,投資主體、經營場所不變的,按規定免收交易手續費。
二、加大資金紓困力度
(九)延期還本付息。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個體工商戶的申請,結合其受疫情影響情況和經營狀況,對2020年1月25日以后到期的貸款本金和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需支付的貸款利息,給予一定期限的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罰息。
(十)增加融資安排。
地方法人銀行應積極申請人民銀行再貸款,增加專項信貸額度,向個體工商戶發放優惠利率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對接個體工商戶融資需求,完善對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服務,做到應貸盡貸快貸;對受疫情影響特別嚴重的批發零售、文化娛樂、住宿餐飲、交通運輸等行業,建立綠色通道,簡化貸款審批流程,給予適當信貸傾斜。利用廣東省中小企業融資平合引導更多的金融機構開發專屬金融產品,方便其申請貸款。
韶關銀保監分局加大行業監管,督促銀行機構疫情期間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簡化貸款審批流程。
(十一)強化國有企業幫扶帶動作用。國有大中型企業、行業龍頭企業在貨款回收、原材料供應、項目發包等方面,對個體工商戶加大支持力度,促進產業鏈運行平穩。對已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個體工商戶,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具體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后重新確定。國有企業要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相關款項,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
三、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十二)延長證照有效期。個體工商戶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辦理營業執照等各類行政許可變更、延期、年審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0日內補辦相關手續,在此期間相關證照繼續有效。
(十三)放寬信用監管。受疫情影響,導致訂單交付不及時、逾期履行合同、無法按期還款等失信行為的,不納入個體工商戶和經營者個人的信用記錄,已納入信用記錄的,可申請信用修復;暫時失聯或未按時報送年度報告的,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年度報告時間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因疫情因素下調個體工商戶的貸款風險分類。
(十四)推行柔性執法。疫情期間,個體工商戶的輕微違法行為,不涉及公共衛生、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安全生產、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對社會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予處罰或從輕、減輕處罰;被處以罰款但確有經濟困難的,可申請暫緩或分期繳納。
(十五)維護納稅人權益。對受疫情影響逾期申報或逾期報送相關資料的納稅人,免予行政處罰,不影響其納稅信用;對逾期未申報的納稅人,暫不認定為非正常戶。
(十六)減少經營場所限制。放寬“住改商”政策,簡化辦理流程。各地根據城市規劃和管理需要,劃定區域禁止開展特定經營活動的,須制定禁設區域目錄并向社會公布,目錄以外不得限制經營。
(十七)依法豁免個體經營者登記。
對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身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的個體經營者,特別是在疫情期間從事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業個體經營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記。支持各地以劃定區域等方式,允許個體經營者適度拓展經營場地、延長經營時間。
市市場監管局優化準入服務,為復工復產個體工商戶提供“網上辦、寄遞辦、預約辦”等登記注冊服務,對材料齊全合法的,當日辦結并郵遞到手。
四、加強服務保障
(十八)緩解用工難題。市人社局發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行業協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通過搭建用工平臺、線上招聘等方式,開展針對個體工商戶的招工專場活動。舉辦網絡專場招聘活動,發布崗位信息。
(十九)打通投遞“最后一百米”。
穩定快遞末端網點,保障郵政快遞車輛順暢通行。優化末端投遞服務,允許郵遞員、快遞員進入城市社區、建制村和寫字樓投遞,鼓勵通過智能包裹柜、智能快件箱投遞等方式進行定點投遞。
1.市住建管理局和市郵政管理局要求各相關單位按照低風險地區分級管控要求,指導郵政快遞企業全面恢復正常投遞秩序。全市所有小區對快遞員開放,在進行必要的防控檢查之后,就可以進入小區進行無接觸配送。
2.市公安局管控貨車運行助力恢復快遞配送。對大貨車進入市區道路進行管控,確需通行的車輛,可攜帶車輛、保險資料到市交警支隊或市行政服務中心業務窗口提出申請,亦可通過互聯網郵箱提交辦理相關資料,市交警支隊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批準通行時間和線路,全力保障快遞車輛順暢通行。
(二十)暢通訴求解決渠道。按照省統一部署,依托“粵商通”平臺開通個體工商戶專用通道,及時發布扶持政策措施,豐富訴求反映渠道。推動各地建立訴求響應機制,及時解決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面臨的突出問題,以及扶持政策落實不到位、選擇性適用等問題。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緊緊依托“數字政府”平臺,從平臺、數據、服務等方面,充分發揮“數字政府”潛能,全面支持復工復產,建立訴求反映渠道,匯聚數據為大數據分析工作打下堅實基礎。推行針對復工生產的扶持政策兌現“一窗辦”。在服務大廳設立幫辦代辦室,開通“綠色通道”快速審批快速辦理。
(二十一)開展維權服務。
組建法律服務團,設置律師、公證、仲裁等專項服務隊伍,免費為個體工商戶提供咨詢、調解、仲裁法律服務,指導個體工商戶化解房屋租金、合同履約、復工復產、勞動用工等方面法律糾紛。公證、仲裁等服務窗口開通綠色通道,對受疫情影響的個體工商戶,實行案件優先受理專人負責辦理,部分事項實行減、免、緩收費制度。
市司法局指導市律師協會成立“韶關市律師行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務團”;組織引導各法律服務機構梳理匯總涉及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法律法規條文,為個體工商戶等提供針對性法律指引;組織引導各法律服務機構免費為受疫情影響的個體工商戶提供法律服務,如為受疫情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的個體工商戶免費提供“不可抗力”免責公證等;組織引導全市各級各類調解組織加強疫情期間涉及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矛盾糾紛調解工作。
市工商聯協同市司法局、市律師協會組建法律服務團隊;聯合印制法律匯編手冊贈送個體工商戶進行普法宣傳;幫助提供法律服務,協調提供負責咨詢,協助減免服務費。
(二十二)充分發揮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發揮協會組織體系健全、與個體工商戶聯系緊密的優勢,將扶持政策措施宣傳到位,做到人人明白、戶戶皆知。科學選定個體工商戶調查樣本,長期跟蹤經營情況,為黨政機關決策提供參考。組織開展學習培訓、宣傳教育、經貿交流、困難幫扶、公益援助等活動,為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搭建平臺、優化環境。與金融機構協調,為私營企業辦理“復工貸”。動員協會理事單位針對租戶經營困難進行減免幫扶,減免租金。對我市個私企業復工復產情況進行電話跟蹤調查,整理收集反映存在的困難和訴求,及時向省個私協會反映。購買一次性防護口罩、測溫儀,通過走訪贈送到有困難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幫助其渡過難關。
(二十三)全面壓實工作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擔負起行業指導責任,各縣(市、區)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建立健全部門聯動機制,加大指導督促力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各級政府和部門已出臺的相關政策,除適用范圍有明確規定外,原則上均適用于個體工商戶。
附件:政策措施分工表
(附件請登錄韶關市人民政府官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