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廣東省減輕企業負擔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粵人社發〔2021〕13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關部門: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減輕企業負擔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本部門職責,統籌協調,綜合施策,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
2021年2月26日
廣東省減輕企業負擔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
為營造相對寬松企業經營環境,切實減輕我省企業負擔,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一)工作措施。
1.放寬返還條件。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到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對參保職工30人以上的企業,裁員率放寬到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
2.科學確定返還標準。對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對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
(二)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延長實施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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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失業保險浮動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4月30日。
(二)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
三、繼續發放就業創業補貼
(一)工作措施。
1.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支持力度。創辦企業帶動5人以上就業的借款人,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可提高至50萬元。借款人所需貸款金額超過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的,可采取創業擔保貸款和普通商業貸款組合貸款的形式進行貸款,對其中的創業擔保貸款提供擔保和貼息。
2.調整創業孵化補貼。各級創業孵化基地為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港澳臺青年,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創業人員,退役軍人等6類人員提供1年以上創業孵化服務并孵化成功的,按每戶每年3000元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
3.繼續向吸納特定人群的企業發放補貼。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脫貧人口、退役軍人的用人單位,可繼續享受社保補貼、崗位補貼或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等扶持政策。
4.繼續實施其它就業創業補貼政策。符合條件的初創企業按其吸納就業人數給予2000元至30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初創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資助;創辦初創企業并租用經營場地的,可申請每年4000元至6000元的租金補貼,補貼期限累計最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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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繼續實施技能培訓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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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實好以工代訓補貼發放工作。對2020年底前已申請,符合穩崗擴崗專項支持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給予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支持企業穩定崗位,鼓勵企業吸納就業。
2.落實新型學徒制補貼政策。按照我省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規定,對開展學徒培訓的企業按每人每年4000元至8500元的標準給予學徒培訓補貼,補貼期限最長3年;對列入企業緊缺急需職業(工種)目錄且培訓級別在中級工以上的培訓項目,可在同等補貼檔次最高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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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政策
(一)工作措施。
各地級以上市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剔除一次性預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時,可階段性降低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實施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責任單位:省醫保局、省稅務局
六、平穩實施工傷保險省級統籌行業基準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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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原市費率標準高于省級統籌標準的,從2021年5月1日起下調至省級統籌標準執行;對原市費率標準低于省級統籌標準的,逐步調整提高至省級統籌標準。按照國家部署,從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間,全省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統一階段性下調50%。
(二)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七、繼續落實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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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實降低工資保證金繳存比例政策。完善與企業守法誠信情況掛鉤的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對守法誠信的建設施工企業,按規定降低工資保證金繳存比例直至免除。對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確認不存在拖欠工資的,按時返還工資保證金本息。
2.積極推行第三方擔保制度。建立健全銀行保函和保證保險等制度,與工程建設領域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相銜接,切實減輕建筑施工企業資金壓力。
?。ǘ┴熑螁挝唬菏∪肆Y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
八、繼續減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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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按不高于2017年征收標準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落實分檔征收和減繳緩繳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保障金,實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即征收所屬期為2021年度)。
?。ǘ┴熑螁挝唬菏埪摗⑹∝斦d、省稅務局
九、繼續落實減稅降費系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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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部署要求,繼續落實國家各項減稅降費政策措施,確保政策紅利直達市場主體,直接惠企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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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繼續優化其他幫扶企業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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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進一步降低用電用能成本。積極穩妥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完善交易機制。清理城鎮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收費,取消各種形式的不合理收費,規范收費行為。
2.進一步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問題。2021年努力實現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增速,有貸款余額的戶數不低于年初水平。繼續實施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至2021年3月31日。督導銀行機構從嚴管理各環節服務費用和交易費用,避免多段收費加劇企業實際融資負擔。構建企業融資對接平臺體系,推廣運用廣東省中小企業融資平臺。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完善績效考核激勵機制,引導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擔保費率水平。
(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
十一、工作要求
減輕企業負擔,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促進廣東經濟高質量發展,是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勇于擔當,提高站位,切實發揮部門職能作用,統籌協調,綜合施策,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相關減負政策在2022年執行期滿后,各相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要求,進一步研究出臺減輕企業負擔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