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疫情防控指揮部:
按國務院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和省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為確保重要生產生活物資供應,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現就做好部分重點企事業復工復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政府規定部署重點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要求,確保保障城鄉運行、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交通物流、醫用物資、生活必需品生產、公共服務窗口單位、重點工程、重大項目等涉及國計民生的企事業單位于2月3日起正常開工開業。1月28日,省政府已印發了《關于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文中已明確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品(超市賣場、食品生產、物流配送等行業)和其他涉及重要用計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相關企業不屬于延遲復工的范圍。請你們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通知要求,立即抓好落實,確保相關企事業單位2月3日起正常開工開業。
二、開展督導確保重點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要求落實到位。各地要高度重視,對相關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情況進行督促指導,協助解決復工復產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及時復工復產,確保重要生產和生活物資供應。國家和省近期將對各地落實情況進行督導。請各市發展改革部門做好督促落實工作,重點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情況要及時報省發展改革委(社會處)。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