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衛疾控函〔2020〕121號
各地級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各成員單位:
根據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部署,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科學引導乘坐飛機航班口罩的使用,我們組織編制了《廣東省飛機航班中口罩使用指引》。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
(代 章)
2020年6月4日
廣東省飛機航班中口罩使用指引
飛機航班屬于密閉空間,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為引導乘坐飛機航班口罩的使用,特制定本指引。
一、普通旅客
普通旅客進入飛機時,應全程正確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兒童應佩戴兒童專用口罩,如兒童在佩戴口罩過程中感覺不適(如過敏、憋悶、氣促等),應及時調整或停止使用。基于防護風險及佩戴的舒適性,不建議普通旅客佩戴醫用防護口罩(N95及以上級別)和各類顆粒物防護口罩(如:KN95、N95、FFP2等,以及帶呼吸閥的口罩)。
二、空乘人員
空乘人員應全程正確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基于防護風險及佩戴的舒適性,不建議佩戴醫用防護口罩(N95及以上級別)和各類顆粒物防護口罩(如:KN95、N95、FFP2等,以及帶呼吸閥的口罩)。當需要處理疑似病例時,應立即更換醫用防護口罩(N95及以上級別)或無呼吸閥的顆粒物防護口罩(如:KN95、N95、FFP2等)。
三、重點人員
(一)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應安排在飛機的后排,并全程正確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或無呼氣閥符合KN95/N95及以上級別的防護口罩。
(二)除第一款所列人群外的有發熱、咳嗽等癥狀人員。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或無呼吸閥符合KN95/N95或以上級別的防護口罩。
(三)嚴重心肺疾病的旅客,應按醫生指引佩戴口罩。
(四)3歲以下嬰幼兒,可不佩戴口罩。
四、注意事項
(一)注意衛生,佩戴前、脫除后均應做好手部衛生。
(二)口罩應4個小時更換一次或潮濕后及時更換。更換口罩時應在相對安全的區域或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三)不應同時佩戴多個口罩。同時佩戴多個口罩不能有效增加防護效果,反而增加呼吸阻力,并可能破壞密合性。
(四)如佩戴口罩發現胸悶、氣短等不適時,應立即在相對安全的區域或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摘除口罩進行換氣。
(五)普通廢棄口罩作為“其他垃圾”進行處理,其他可疑污染的廢棄口罩,需單獨存放,并按有害垃圾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