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于新增債務限額和抗疫國債額度下達,廣東省級財政預算進一步增長。7月29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準了2020年省級財政第二次預算調整方案。根據方案,廣東(深圳除外)計劃新增政府債務限額848億元,加上抗疫特別國債366億元,今年我省省級財政預算相應增加1214億元。
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貸款21億元用于疫情防控
在本次新增債務限額中,一般債務限額164億元列入省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從年初的6761.77億元調整為6925.77億元;專項債務限額684億元,以及財政部下發至廣東地區的366億元抗疫特別國債,一同列入省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從第一次預算調整后的2072.9億元調整為3122.9億元。
具體而言,新增848億元債務限額將由819.8億元地方政府債券和28.2億元外債轉貸構成。前者含一般債券135.8億元,主要用于支持財力薄弱地區;專項債券684億元,按照支持“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要求,加大對重點地區和重大項目支持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外債轉貸的28.2億元內含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貸款21億元,將專門用于疫情防控,結合防控支出需要分配。
抗疫國債全部轉移支付市縣使用
此次預算調整還有一筆特殊收入,為財政部下達我省抗疫特別國債,總額是504億元,其中廣東地區366億元、深圳138億元。
方案明確,廣東地區366億元將全部轉移支付市縣使用,列“抗疫特別國債轉移支付支出”。
根據財政部規定,抗疫特別國債可預留不高于20%的資金用于后續解決基層特殊困難。對此,廣東地區將按總額366億元的20%預留73億元,本次先行分配293億元,統籌兼顧“一核”建設需求和“一帶一區”償還能力,支持構建區域發展新格局。
據介紹,抗疫特別國債用于基層基礎設施建設和抗疫相關支出,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不計入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和風險指標,利息由中央全額負擔,本金由地方分年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