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晚上,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關于加強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8號)。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通告對落實外防輸入措施和來(返)穗人員健康管理做出了進一步的明確要求。
一是持續落實外防輸入措施。強化入境人員閉環管理,點對點無縫銜接。對所有從國外入境人員(目的地為廣州市的)實施“集中隔離14天+居家隔離7天+自我健康監測7天”,解除隔離后在入境第23天、28天憑解除隔離證明在醫院免費核酸檢測。
二是進一步加強來(返)穗人員健康管理。
對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實施“集中隔離14天”(時間從離開所在地級市、盟、州、直轄市的區開始計算,下同),在第1、4、7、10、14天開展核酸檢測。
對有中風險地區(或經評估需參照中風險地區管理的)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實施“居家隔離14天”,在第1、4、7、10、14天開展核酸檢測。
對有高風險地區(或經評估需參照高風險地區管理的)所在地級市(盟、州、直轄市的區)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實施“居家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7天”,在第1、3、7、14天開展核酸檢測。
對有本土陽性個案地級市(盟、州、直轄市的區)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實施“三天兩檢”(間隔24小時)和14天居家健康監測,在第7天、第14天分別做一次核酸檢測。
對國內有本土疫情發生的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來(返)穗人員,抵穗后在機場、火車站或24小時內盡早就近做一次核酸檢測,并自我健康監測14天。
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來(返)穗人員抵穗后應48小時內主動做一次核酸檢測。
三是做好居家健康管理。市民接受居家健康監測期間,要做好自我健康監測,每天測量體溫,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檢測,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場所,避免參加聚集性活動,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現發熱、咳嗽、嗅覺味覺減弱等異常情況,及時到定點醫院排查。
四是強化個人防護和旅居史報告。請市民繼續做好個人日常衛生防護,減少不必要聚會,避免長時間在密閉空間停留,維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保持社交距離等良好生活習慣。積極配合各類場所和單位測溫、掃(亮)碼查驗等相關防控要求。近期非必要不去中高風險地區和報告本土陽性感染者的地區。密切關注國內各地區疫情信息,如與目前國內已經報告本土陽性感染者的公布行程有交集、重合的,或近期有本土陽性感染者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旅居史的,必須于12小時內主動向社區(村)或小區、單位、酒店賓館報告,并配合各項健康管理措施。如有不適及時就醫,并主動向醫療機構報告旅居史。
五是加強重點場所防控。全市電影院、棋牌室、游藝廳、網吧、體育場所、商場、超市等人員聚集密閉和半密閉場所,加強公共區域清潔、通風、消毒工作,入口處安排專人負責測溫、查驗健康碼,提醒掃通行碼、正確佩戴口罩。
六是加強交通出行防控。搭乘地鐵、公交車的市民須測溫、亮碼、戴口罩,在白云機場、各鐵路站場(廣州站、廣州東站、廣州南站、廣州北站、慶盛站、新塘南站等)搭乘出租車、網約車的乘客須亮碼并佩戴口罩。非“綠碼”人員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員做好個人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