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2002〕46號
關于加快我省旅游企業發展的意見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為了加快旅游企業的發展,促進實施《廣東省旅游業“十五”計劃》,進一步發揮旅游產業作為我省國民經濟重要增長點的作用,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真做好并實施旅游發展規劃,營造旅游企業發展良好環境。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認識發展旅游對本地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重視旅游經濟,做好發展規劃,加強旅游項目規劃和管理,提高項目策劃水平,防止盲目開發和低水平的重復建設,對規劃的重點發展項目給予扶持,以加快開發和建設,促進旅游企業的發展。要將旅游扶貧工作納入全省扶貧工作計劃,建立旅游扶貧試驗區,加快山區及欠發達地區旅游產業的發展。
二、進一步做好旅游市場宣傳促銷工作,及時、全面地發布旅游產品的新信息,將本地的整體旅游形象推介納入公益性宣傳,引導旅游消費。各地要加大對旅游市場促銷經費的投入,將旅游宣傳促銷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三、為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競爭的旅游市場秩序,保障旅游企業和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并有利于旅游管理部門對旅游企業服務質量的監管,試行旅行社旅游發票貼花制度。
四、為適應日益增長的旅游度假市場和改革旅游產品結構的需要,各級政府要支持大型旅游度假設施的建設,著力改善旅游交通配套條件,加強旅游專線公路、旅游區(點)停車場和公共汽車站的建設,在主要道路上為重點旅游景區(點)設置交通指示牌,完善公共配套設施;景區、星級飯店周邊地區的公益性綠化帶要納入市政建設。
五、以廣州、深圳為集散中心,推動本市、珠江三角洲等地區“一日游”等短線旅游項目的發展,以適應本地居民和外地來客日益增長的旅游消費的需要。要簡化邊防證的辦理手續,方便旅游團隊出入深圳、珠海。
六、積極推動國有旅游企業體制改革。各級政府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重新構建國有旅游企業決策體系、營運和監督體系以及企業內部的分配制度。要采取宏觀調控手段促進旅游產業組織擴張,刺激旅游企業的集團化發展,為大型旅游企業進入證券市場、實現資產經營創造必要的條件。
七、改革旅行社準入制度,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取消對旅行社實行經營權招標辦法;嚴格市場管理,建立違規處罰及退出制度;創造公平投資環境,積極吸引外資、民資,鼓勵多種經濟成分進入旅行社市場;鼓勵旅行社通過兼并、收購、控股、參股等形式跨區域設立法人或非法人分社;允許規模較大、信譽良好的旅行社在省內建立連鎖企業。
八、大力推進廣東旅游信息化建設,爭取率先成為中國旅游業“信息省”。
各級政府要積極扶持完善旅游行業管理網、公眾信息網和辦公自動化局域網的建設,鼓勵旅游企業加盟到國家旅游電子商務網站——金旅雅途網,開展旅游營銷業務。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