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2003〕14號
轉發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關于繼續解決
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決議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省人民政府《關于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議案的辦理情況報告》,并作出了相應的《決議》。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繼續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決議
(2002年12月6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省人民政府《關于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議案的辦理情況報告》。會議同意省人民政府的議案辦理情況報告。
會議認為,關于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議案繼續實施5年來,省人民政府及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大力扶持移民區的基礎設施建設,一定程度地改善了水庫移民的生產、生活條件,移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議案實施已初見成效。但是,由于大部分水庫移民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搬遷安置的,在當時特定條件下,造成安置上的“先天不足”,加之歷史問題的沉積,許多遺留問題未能從根本上解決。目前,水庫移民總體上仍屬我省的特困群體,存在生活水平普遍偏低,居住條件、飲用水質和基礎設施較差等突出問題。省人民政府的議案辦理情況報告實事求是地反映了實施議案取得的成績和存在問題,省人民政府決定加大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力度,從2003年起,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3.6億元,再用5年時間,進一步解決水庫移民歷史遺留的突出問題,其目標明確,措施可行。
會議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把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納入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制定切實可行的五年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力爭用三至五年時間解決移民的住房、用水、土地等重點問題;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下大決心,增加省財政投入;要根據國務院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政策要求,限期從根本上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有關市、縣人民政府應在省級加大資金投入的同時,落實配套資金和各項優惠政策。要加強移民資金的使用和項目管理,實行專帳專戶,確保有效使用,逐村逐項解決遺留問題,完成一個,驗收一個,消號一個。要盡快制定我省的水庫移民安置法規,使移民工作走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法制化軌道。
關于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議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
1992年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提出的《關于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議案》(第35、43、46、49、59、60、61、76、89、104號,下稱面上水庫移民議案),按原定的辦理方案,于1997年實施到期時,全省面上水庫移民的遺留問題雖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決,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遺留問題亟待解決。因此,省政府在向省人大常委會提交的議案辦理情況報告中,提出繼續實施議案5年。省八屆人大第三十二次會議作出了“關于繼續實施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議案的決議”。自1998年繼續實施水庫移民議案以來,在省人大和有關市、縣人大的支持監督下,在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我省解決面上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移民的生產、生活水平有了較大提高。現將5年來實施議案的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一、認真落實議案辦理方案提出的各項措施,議案辦理取得顯著成效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
省政府于1997年下發了《轉發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繼續實施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議案的決議的通知》(粵府〔1997〕106號),對議案的實施提出了明確要求。1998年3月,省政府在湛江市召開全省水庫移民工作會議,全面部署1998年至2002年的移民工作,強調要從政治穩定、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水庫移民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高度重視,把移民工作真正擺到各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作為關系大局穩定的重要工作來抓。議案實施期間,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親自主持解決一些重大問題。省水利廳的負責同志經常深入移民區開展調研,并親自掛鉤移民示范村。有水庫移民的市縣,都明確一位政府主要領導分管移民工作。湛江、茂名、梅州等市以及廉江、高州、電白、興寧、五華等(市)縣,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不但把移民工作作為日常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還親自選擇最有代表性的貧困移民村點掛鉤扶持。
省政府從1998年起,加大了對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資金投入,由原來的每年3000萬元增加到6000萬元,5年共投入移民專項資金3億元。各級地方政府也積極落實配套資金。5年間,各市、縣投入解決面上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資金1億元,移民群眾共自籌資金2.2億元。
(二)分類指導,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
省移民主管部門從繼續實施議案工作開始,就加大了調查研究力度,通過逐村、逐戶、逐項全面實地調查,基本摸清了全省所有移民村的遺留問題。針對移民村最突出的住房差、缺土地、飲水難,采取了“一村一策,突出重點,相對集中資金,一次性解決遺留問題”的做法予以解決。如果一條移民村缺乏基本的生產生活條件,沒有發展空間,就采取重新搬遷的辦法。這種搬遷采用政府補助和移民自籌相結合的辦法,基礎設施部分以政府安排為主,群眾自籌為輔;危房拆建以群眾自籌為主,政府補助為輔。5年來,共搬遷移民98條村莊,搬遷了12100人,大大改善了移民的生產生活條件。
(三)不斷改善移民生產生活設施,移民自我發展能力明顯增強
5年來,共扶持移民區修建小橋434座,小路6794公里;興建水利(食水)工程1888宗;架設輸電線路1503公里;新建住房75.88萬平方米,維修危房65.68萬平方米,有效地改善了部分移民區的生產生活基礎設施條件。其中已有98條移民村的生產生活設施遺留問題獲得全面解決,占面上移民村總數的2.2%。基礎設施的改善,為移民區的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如南雄市孔江鎮明山塘村,14戶64人,從1998年起,3年內共投資119萬元(其中省補助24萬元,市、縣、鎮及移民自籌95萬元),新建住房戶均250平方米,完善了移民村的食水、用電、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還扶持移民種植沙梨、青棗共30畝,使幾十年的遺留問題全面得到解決,移民歡天喜地。高要市白諸鎮上洞移民村,共有5條自然村1200人,在實施移民議案期間,修筑了3公里進村的水泥路,建起了村辦公樓和小學;各級投入資金80多萬元,扶持開發山坡地種植龍眼500畝,開挖魚塘280畝,經濟得到較大發展,從貧困落后村發展成先進村、文明村,同時還起到了經濟發展的示范效應,帶動了周邊地區“三高”農業發展。
(四)扶持移民區發展生產,移民生活水平有了一定提高
5年來,全省共計扶持面上水庫移民種植各種經濟作物1.92萬畝,水產養殖10.74萬畝以及一大批其它生產項目。通過扶持移民發展生產,為移民區經濟的持續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使移民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據統計,列入議案范圍的84萬面上水庫移民中,已有80萬基本解決溫飽問題,占95.5%;12.6萬達到或者超過當地人均收入水平,占14.86%;移民人均收入也從1997年的1700元增加到2001年的2010元,增長18.2%。
(五)開展農業生產技術和就業培訓,提高移民群眾的生產技能和綜合素質
開展農業生產技術和就業培訓,提高移民群眾就業能力,是盡快增加移民收入,擺脫貧困的有效途徑之一。各級移民機構根據不同對象的不同要求,相應舉辦了多種形式的就業技能和農業生產技能等培訓班,組織移民參觀示范點。據統計,5年來,全省參加各種培訓的移民生產骨干達3.9萬人次。其中湛江、茂名共培訓移民群眾1.7萬人次,使一大批移民生產骨干掌握了生產技能,在傳播先進生產技術,依靠自身力量脫貧致富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與此同時,各級移民工作人員通過召開有關部門會議、進村入戶與移民談心、做思想工作等方法,努力增強移民的自強自立意識,提高其綜合素質。
(六)及時調處移民山林土地糾紛,切實維護移民合法權益
各級移民機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規定,調處移民與當地群眾的山林土地糾紛。據統計,5年來,全省共調處移民山林土地糾紛案件112宗,歸還移民耕地910畝,山地1258畝,切實維護了移民合法權益,穩定了移民情緒,為移民安居樂業創造了有利環境。
二、當前水庫移民存在的主要問題
5年來,通過實施議案,面上水庫移民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由于種種原因,水庫移民遺留問題始終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目前最突出的問題主要有:
(一)部分移民區的生產生活基礎設施仍很落后
部分移民區的危房、飲水難問題十分突出,交通、水利、通訊、教育及醫療衛生設施還相當落后,嚴重制約移民區經濟社會發展。移民區的房屋,絕大多數是當年建庫時突擊建造的,標準低、質量差,且經過多年風雨侵蝕、失修,有的嚴重威脅著移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目前全省面上水庫移民急需拆建、改造的危房達823萬平方米。飲水難也是困擾移民區生產生活的一個突出問題。目前全省面上仍有11萬多移民因長期缺少或飲用不符合健康標準的水,誘發各種疾病,移民反映十分強烈。
據調查統計,面上水庫移民區仍需解決的基礎設施問題包括:交通道路14378公里,小橋梁1537座;電力設施包括變壓器13638千伏安,輸電線路10330公里;通訊線路17017公里;教育設施及校舍65.9萬平方米;醫療設施及院舍19.1萬平方米。
(二)土地資源缺乏,嚴重困擾移民的生存和發展
大部分水庫移民都普遍存在土地少、土質差的問題。據統計,全省面上水庫移民人均耕地面積只有0.34畝,其中約3.83萬人特別困難,人均耕地為0.03-0.2畝,人均山地為0.1-0.85畝,僅有的耕地多是調劑出來的貧瘠、偏遠的邊角地,水利設施差,收成無保障。缺山少地,環境容量不足,限制了移民生產發展的空間。由于缺少土地,也增加了扶持移民發展經濟的難度。如韶關市近5000移民,人均耕地只有0.23畝,人均山地不足1畝,移民常常因為打草、放牧、開荒、建房、修路,而與周邊村民發生糾紛。
(三)移民收入水平普遍低下
幾年來,移民收入水平有所提高,但與全省農民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據統計,2001年全省面上水庫移民人均純收入2010元,僅為當年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3770元的53.3%,低于全省16個貧困山區縣農民收入水平。
三、進一步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意見
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工作雖然取得了很大成績,但仍有不少遺留問題需要解決。為了認真實踐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積極貫徹省第九次黨代會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及今年山區工作會議精神,省政府決定繼續延長實施議案5年,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力爭從2003年至2007年用5年時間,盡快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
(一)切實加強對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工作的領導
2002年省委常委會議已先后兩次研究水庫移民問題。3月份,省委常委會提出,各級政府要把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一庫一策、先易后難、分級負責、分步實施”的原則,逐步加以解決。5月份,省委常委會議進一步提出,要按照“一庫一策”原則盡快解決水庫移民的歷史遺留問題。今年省政府領導多次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省委常委會議精神,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健全移民管理機構,理順移民機構管理職能,保證移民管理工作到位。積極協調各有關部門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優先解決移民遺留問題,特別是水庫移民迫切要求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要限期解決。
(二)增加解決面上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資金投入
省政府決定從2003年至2007年,加大我省對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資金投入。5年期間,省政府安排的專項資金由目前的每年6000萬元增加到3.6億元,資金來源從全省銷售電量中每千瓦時提取1厘錢,其余由省財政撥款補足,作為解決面上水庫移民遺留問題專項資金。按照“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有關市、縣政府要充分負起責任,切實加大投入力度,落實好專項扶持資金。移民專項資金要保證專款專用,省財政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面上水庫移民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管,資金使用計劃要具體到村,扶持項目的受益要落實到戶。
(三)抓住重點,有效解決突出問題
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要采用“一庫一策”的做法。以水庫移民安置點(自然村)為單位統籌考慮,集中財力,重點解決以下幾項突出問題。
1. 住房難問題。主要解決目前仍住在殘危泥磚房、茅草房、人均不足15平方米居住面積的水庫移民,對宅基地不足的,有關市、縣政府要按省規定的標準幫助解決。
2. 缺少土地問題。對沒有達到人均擁有半畝“保命田”(包括1畝旱地)和1畝山地的移民,當地市縣政府有條件的,要幫助解決土地;沒有條件的要設法安排移民勞力輸出;個別自然條件特別惡劣、又無發展空間、難以生存的地方,由各市政府負責規劃安置點,幫助重新遷移安置。
3. 飲用水難問題。主要解決缺乏人畜飲用水源和水源水質不符合飲用水標準的問題。
4. 基礎設施差問題。主要解決移民村的道路、交通、碼頭、供電、通訊、教育、醫療等基礎設施。
(四)轉變思想觀念,改進工作方法
加強水庫移民區的基層組織和干部隊伍建設,特別要加強水庫移民居住相對集中的鄉鎮黨委和村黨支部建設,建立一個思想上、作風上、組織上過得硬的領導班子,教育引導移民克服“等、靠、要”思想,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增強主人翁意識,帶領移民群眾奮發圖強,共建家園。要立足于從發展中解決移民實際問題,使移民自立發展,真正融入當地社會。加強移民勞動技能的培訓,給予其自我發展的能力,拓寬就業門路,提高非農收入的比例,推動水庫移民區經濟社會實現新的發展。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