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2004〕69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教育部關于共同推進廣東教育現代化試驗的決定
為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適應廣東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要求,廣東省將力爭于2015年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同時為全國教育現代化探索和積累有益的經驗。廣東省人民政府、教育部決定共同推進廣東 教育現代化事業。
一、廣東教育現代化試驗的基本思路
根據2015年廣東省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奮斗目標的要求,實施《廣東省教育現代化建設綱要(2004-2020)》。廣東教育現代化試驗的基本思路是:樹立科學發展觀,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根本,進一步營造崇尚知識、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社會氛圍;構建廣東現代教育體系,形成體系完整、布局合理、發展均衡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健全和完善保障教育持續、 協調、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增強活力和效益;集成整合廣東教育資源,形成新 的競爭優勢和發展能力。
二、廣東教育現代化試驗的重點內容
(一)教育體制創新試驗。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教育規律相適應的辦學體制,逐步形成公辦、民辦教育共同發展的辦學格局和新的投融資體制。
(二)教育教學改革試驗。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大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建立以學生為本的教學體系和管理制度,開展多種形式的人才培養改革模式。
(三)集成整合教育資源試驗。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形成廣東教育新的競爭力和發展能力。
(四)高水平創新人才培養與科技創新試驗。大力提高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質量、科學研究與科技創新能力,提高廣東高等教育的核心競爭力。
(五)產學研合作試驗。推進體制和機制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增強服務意識,進一步提高高等學校對廣東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貢獻力。
(六)擴大教育對外開放試驗。充分發揮廣東對外開放的優勢,加大教育對外開放程度,提高廣東教育的國際競爭力。
(七)建設學習型省份試驗。建立終身教育體系和學習型省份,充分滿足城鄉人民群眾接受多樣化、個性化、優質化的教育需求。
三、廣東教育現代化試驗的經費投入和政策支持
為了有利于推進廣東教育現代化試驗,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給予以下政策支持:
(一)廣東省人民政府承諾全省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本省生產總值的比例逐年增長,到2007年爭取達到4%,2010年爭取達到5%。
(二)為適應廣東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教育部將對廣東各項教育事業的改革、發展和建設給予更多的業務指導和大力的政策支持。
四、廣東教育現代化試驗的組織和實施
為了更好地進行教育現代化試驗,教育部將配合廣東省有關部門共同研究提 出"廣東省教育現代化試驗計劃"。為保障計劃制訂和廣東教育現代化試驗相關工作的順利開展,廣東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將共同組成廣東省教育現代化試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有關重大事項,領導教育現代化試驗工作。領導小組將由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主要領導同志負責牽頭,有關主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領導小組在廣東省教育廳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負責落實領導小組決議,協調和處理日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由廣東省人民政府、教育部有關同志組成。
五、有關工作未盡事宜將由廣東省教育現代化試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廣東省人民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〇〇四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