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2005〕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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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的意見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黨的十五大以來,全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把精神文明建設落到基層”的重要精神,大力推進基層文化建設,逐步完善基層文化設施,不斷壯大基層文化隊伍,開展各種形式的群眾文化活動,基本形成省、市、縣、鎮四級群眾文化網絡。但仍存在文化設施和資源總量不足,基礎相對薄弱,地區發展不平衡,基層特別是農村地區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比較貧乏等問題。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7號)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建設文化大省的決定》(粵發〔2003〕15號)精神,進一步推進我省基層文化建設工作深入開展,現提出如下意見,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提高認識,加強基層文化建設工作的領導
基層文化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文化大省的重要內容。加強基層文化建設,對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加強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之間的血肉聯系,鞏固基層政權建設,維護社會穩定,提高群眾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幫助基層群眾特別是廣大農民脫貧致富,實現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各地、各有關部門特別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進一步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省委九屆二次全會關于加快建設文化大省的戰略部署,切實加強領導,把基層文化建設作為全局性、戰略性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以及城鄉建設整體規劃,納入當地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建立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的領導機制。力爭到2010年,全省基層文化建設主要指標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實現組織機構網絡化、文化設施現代化、文化工作制度化、服務對象社會化、活動形式多樣化的新格局。
二、加快推進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要切實重視基層文化設施的建設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推動基層文化設施建設與當地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廣州、深圳等大中城市以及珠三角地區各縣(市、區)要高起點、高標準建設一批特色鮮明、功能完備的現代化基層文化設施。東西兩翼和山區的基層文化設施建設要立足本地實際,力求實用,突出特色。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要重心下移,貼近基層,在遠離城市和文化繁榮地帶的地區要建設文化網點,提高基層文化設施覆蓋率。
按照國務院“市有群眾藝術館、圖書館、博物館,縣縣有文化館、圖書館,鄉鄉有文化站”的要求,至2010年,全省基本建成和完善市、縣、鎮、村四級公益文化設施網絡,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群眾藝術館、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文化站達到國家一級以上標準;東西兩翼和山區80%以上的群眾藝術館、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和文化站達到國家一級以上標準。
公益性文化設施要逐步向行政村和社區居委會一級延伸。每個行政村要建有文體廣場、文化活動室、圖書室、宣傳櫥窗等設施;城市社區要建設配套文化設施,每千戶以上的居民小區要建有一個具文化、體育、娛樂、休閑功能,便于群眾參與的綜合性文化活動場所;新建、擴建、改建的城市居民住宅區,要按照《建設部、文化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基層公共文化設施規劃和建設工作的通知》(建規〔2002〕196號)的要求建設公共文化設施,經所在縣(市、區)文化行政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統一移交管理和使用。
各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基層文化設施的管理,通過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完善綜合服務功能,不斷提高基層文化設施的利用率。積極動員機關、學校、企業將內部文化設施向社會開放,為群眾開展文化活動提供方便。
三、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
要引導基層群眾,廣泛開展喜聞樂見的健康的文化活動,為人民群眾提供豐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服務。省要繼續辦好廣東省群眾戲劇花會、群眾音樂舞蹈花會、少兒藝術花會以及“百歌頌中華”合唱活動、老年文化藝術節等具有導向性、示范性的品牌活動。各市、縣(市、區)、鄉鎮要結合本地實際,組織舉辦群眾喜聞樂見、具有濃郁嶺南風格和地方特色的各類文化活動,并不斷提高活動質量,形成一批基層文化活動品牌。
大力開展廣場文化活動,促進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農村文化、老年文化的發展。各級文化部門要不斷吸收先進的文藝形式和服務手段,利用現代科技增強群眾文化活動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各級專業文藝院團、群眾藝術館、文化館(站)、圖書館、博物館及各類民間文藝演出團隊要積極探索靈活多樣、行之有效的文化下農村、進社區的新方法和新形式,推動先進文化傳播。加快建設以省群眾藝術館為龍頭的送戲下鄉流動服務演出網,深入基層為群眾送戲、送書、送電影、送文化科技知識。
擴大群眾文化受益面,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強對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文化藝術活動的管理和科學指導,制定扶持政策。二是要開展面向老年人,尤其是農村老年人的各種文化活動,引導和充實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三是要把外來人口,尤其是外來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基層文化建設。同時,要保證低收入的人群和殘疾人等弱勢群體享受最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務。
進一步貫徹實施《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廣東省文化設施條例》等相關政策法規,落實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資金和用地,做好公共文化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和保護,確保充分發揮公共文化設施的功能,保障基層群眾開展文化活動的需要。
四、進一步做好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作
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繼承發展”的方針,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長遠規劃,分步實施,明確職責,形成合力”的原則,全面實施文化部、財政部“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加強對廣府文化、潮州文化、客家文化、雷州文化、僑鄉文化、少數民族文化等的保護、研究和開發利用,進一步弘揚我省優秀的民族民間文化藝術。
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的精神,切實采取措施,落實責任,做好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各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要深入開展對我省民間文化資源的調查研究,合理開發民間文化資源,建立民族民間文化傳承機制,重點搶救瀕危文化遺產,推動優秀的民族民間文化融入現代日常生活。結合文化部 “中國民間藝術之鄉”的命名工作,繼續開展創建“廣東省民族民間藝術之鄉”和 “優秀民間藝術師”的評選活動。至2010年,全省創建80個以上的“中國民間藝術之鄉”和200個以上的“廣東省民族民間藝術之鄉”。
五、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歷史文化遺產
要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將文物保護工作列入各級政府的議事日程,制定文物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文物的專項保護規劃,建立重大文物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各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文物普查、征集、考古發掘,以及對搶救性文物保護設施項目的建設工作;發揮文物在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做好文物普查登記、館藏文物清倉建檔和文物保護單位“四有”(有劃定的保護范圍、有標志說明、有建立記錄檔案、有專門機構或專人負責管理)工作;推進文物安全防范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省、市、縣、鎮四級文物保護網絡;繼續辦好流動博物館,建設一批既有社會效益,又有經濟效益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六、實現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共建
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的意見〉的通知》(廳字〔2005〕5號)精神,建設文化信息資源服務網絡,依托基層圖書館、群眾藝術館、文化館、鄉鎮和社區文化站、村文化室(文化中心)、校園網和有線電視網,建立科學的文化信息資源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大力發展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中心和基層服務網點,全面推進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和廣東省數字圖書館建設。至2008年,各縣(市、區)基本建成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分中心,70%以上的城市社區、農村鄉鎮完成基層中心建設,有條件的村文化室建立基層服務點。同時,加強與港澳地區的合作,建設粵港澳三地文化信息資源互動共享的網絡平臺。
以廣東省立圖書館為龍頭,發揮省、市圖書館對基層圖書館的指導、輻射作用,優化圖書館文獻資源結構和布局。要加快公共圖書館的藏書建設,至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區地級以上市的市級圖書館藏書達到80萬冊以上、縣級圖書館藏書40萬冊以上,欠發達地區地級以上市的市級圖書館藏書60萬冊以上、縣級圖書館30萬冊以上。同時,加快廣東流動圖書館的建設。
七、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基層文化隊伍
實施“人才興文戰略”,完善基層文化事業組織機構網絡,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基層文化隊伍。各級政府應采取有效措施,推進基層文化體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學合理的用人機制。切實改善基層文化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鼓勵和吸引優秀文藝人才到基層文化單位工作。通過多種途徑和形式,提高基層文化工作者的政治和業務素質,著力培養一大批立足基層、有開拓精神的基層文化領頭人。建立健全群眾藝術、文化館(站)等的工作崗位規范,逐步推進文化工作人員專業化。鼓勵和倡導社會自辦文化,培養和發展社區民間文藝社團和農村業余文藝隊伍,逐步完善城市社區文化指導員和農村文化輔導員制度。
進一步貫徹落實文化部、廣電總局關于農村電影放映“2131工程”的要求,切實解決農村群眾看電影難的問題。省建立流動電影庫,每年分片定期向農村安排放映電影拷貝。各地要建立和鞏固農村電影放映隊伍機制,確保農村電影放映工作落實到位。
八、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各級政府要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文化事業發展若干經濟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41號)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建設文化大省的若干配套經濟政策》(粵府辦〔2003〕98號)精神以及第八屆省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關于發展文化事業的決議》中提出的文化事業經費“不低于當地財政總支出的1%”的要求,把基層文化建設所需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確保基層文化事業發展經費的足額投入。2004年至2008年,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補助我省困難地區農村電影放映事業。從2005年至2008年,省財政將投入1億元扶持我省東西兩翼等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公益性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各地也應安排資金完善當地文化設施的建設。
結合人事部、文化部“文化先進縣”評選以及文化館、圖書館、文化站評估定級等工作,繼續做好“廣東省先進文化縣”、“廣東省文化強鎮”工作,推動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對基層文化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五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