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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2004〕1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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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03年廣東省糧食工作考評結果的通報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03年是極不尋常的一年,也是我省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全面推進的一 年。面對突如其來的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嚴重沖擊和新的糧食供求形勢,各地按照 省委、省政府的決定,認真落實糧食工作各級政府負責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 確保糧食市場穩定和糧食安全,經受了非典疫情和2003年10月份以來市場糧價較 大波動的考驗,為我省贏得抗擊非典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根據《廣東省糧食工作考評辦法》(粵府辦〔2002〕59號)的有關規定, 經省有關部門審核,現將2003年糧食工作考評結果通報如下: 一、廣州、深圳、珠海、佛山、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東莞、中 山、陽江、肇慶、清遠和潮州等15個市,完成省下達的糧食工作考評四項指標。 省人民政府決定,授予廣州等15個市“廣東省2003年糧食工作達標單位” 稱號,各發給獎金20萬元。 二、汕頭、江門、湛江、茂名、揭陽和云浮等6個市只完成了省下達的糧食 工作考評四項指標中的三項,均未完成糧食風險基金指標。省人民政府決定,給 予汕頭、江門、湛江、茂名、揭陽和云浮市全省通報批評。 廣東是全國最大的糧食主銷區之一,糧食產需缺口大,總量平衡任務十分艱 巨。面對當前糧食生產和供求的新形勢,各級政府一定要牢固樹立糧食憂患意識, 增強確保糧食安全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 落實科學發展觀,從維護改革穩定的大局和加快發展、率先發展、協調發展的戰 略高度,切實把糧食工作作為經濟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全面履行好糧食工作政 府負責制。2003年未完成糧食工作四項考評指標的市,要采取切實措施,進 一步健全和落實糧食風險基金制度,確保轄區糧食安全,為我省經濟社會的健康 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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