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2006〕1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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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農村義務教育
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意見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05〕43號)和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會議精神,推進廣東省農村全面實行免費義務教育,鞏固九年義務教育成果,強化各級政府對農村義務教育的保障責任,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就廣東省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扎實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
農村義務教育在廣東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發展。1996年,廣東省率先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2000年實行農村稅費改革以來,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著力提高農村九年義務教育的質量和水平。各級人民政府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進一步加大了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力度。
但是,我省農村義務教育發展不均衡問題比較突出,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還很不完善,仍存在各級政府投入責任不明確,經費保障總體水平偏低,教育資源配置不均衡,農民義務教育負擔比較重,義務教育經費供需矛盾突出等問題。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從制度入手解決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問題,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執政為民的重要舉措;是堅持教育優先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質和農村發展能力,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有力保證;是貫徹落實“多予、少取、放活”方針,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鞏固和發展農村稅費改革成果,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完善以人為本的公共財政支出體系,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范圍,強化政府對農村的公共服務,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科學、合理配置義務教育資源,完善“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加快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有效手段。各地、各部門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廣東省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切實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部署,扎扎實實貫徹落實各項改革政策。
二、廣東省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主要內容
按照國務院確定的“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的基本原則,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建立省、地級以上市、縣(市、區)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一)全面實施農村免費義務教育,完善對農村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和生活費補助政策。從2006年秋季起,在廣東省農村全面實施免費義務教育,免除在普通中小學(包括民辦學校)就讀的廣東省農業戶口(含城鎮的農業戶口)學生義務教育階段雜費。其標準是:小學每生每學年免雜費288元,初中每生每學年免雜費408元。珠江三角洲7個地級以上市和其他14個地級市市轄區農村的免雜費標準,由各市根據當地“一費制”標準確定。實施農村免費義務教育所需資金,由省和地級以上市、縣(市、區)財政按比例負擔。
省繼續對農村人均年純收入低于1500元的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行免費提供教科書并補助生活費的政策。
(二)建立全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機制。公用經費是學校正常運轉的必需經費。全面實施農村免費義務教育后,省、地級以上市、縣(市、區)政府安排的為彌補免收雜費所給予的專項補助資金,是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的主要來源。從2006年起,各縣(市、區)必須按照省財政廳、教育廳核定的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撥付公用經費,作為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的補充。省政府將根據國家制定的中小學公用經費基準,調整廣東省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最低撥款標準,并按調整后的標準由省、地級以上市、縣(市、區)財政分擔。各地要加強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不斷提高公用經費保障水平,確保農村中小學的正常運轉和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
(三)建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2006年,全面改造廣東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D級危房;2007年,全面改造廣東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C級危房。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教育、財政、建設等部門,按照建設部公布的《危險房屋鑒定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GJ125-99]),對現有農村中小學校舍C、D級危房進行排查、鑒定,由省教育廳組織專門人員逐一核查、分類、立檔。對符合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必須改造維修的C、D級危房,由省教育廳、財政廳、建設廳核實后予以確認。維修改造資金由省、地級以上市、縣(市、區)通過調整現有財政教育支出結構等渠道解決。省原已安排的中小學布局調整專項資金和生活設施改造專項資金,優先安排用于改造維修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C、D級危房。
從2008年起,建立全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省教育廳、財政廳根據各縣(市、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在校生人數和校舍生均建筑面積、使用年限、單位面積造價等因素,核定每年各縣(市、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所需資金。建立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所需資金由省、地級以上市、縣(市、區)財政分擔。具體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省教育廳研究擬訂,報省政府審定后執行。
(四)鞏固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工資保障機制。振興農村義務教育,穩定教師隊伍、提高師資質量至關重要。省和各地級以上市應根據縣(市、區)的財力和教育負擔情況,不斷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縣(市、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提高廣東省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保障能力,確保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農墾、華僑農場所屬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按照財政隸屬關系納入所在地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同步實施。
三、全面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綜合改革
(一)推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預算編制制度改革,實行部門預算,將各項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加強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健全預算資金支付管理制度,嚴格按照預算辦理各項支出,推行農村中小學財務公開制度,確保資金分配使用的及時、規范、安全和有效。
(二)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實施教師準入制度,加強農村中小學編制管理,全面推行教職工聘用(聘任)制,堅決解聘不合格教師和超編教職工,提高農村中小學師資水平。各縣(市、區)要按省核定的編制及時足額配齊教師,堅決糾正有編不進、以代課教師頂替編內教師的做法。辭退農村中小學代課教師。農村中小學確有實際困難需要臨時聘請少量代課教師的,須從具有教師資格的人員中選聘,并須報縣級教育、編制、財政等行政部門批準。
(三)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珠江三角洲地區建立以縣(市、區)級政府辦學為主,鎮、村大力支持的管理體制;經濟欠發達地區建立以縣(市、區)級政府辦學為主,省、地級市政府大力扶持的管理體制。改革和完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領導基礎教育實績考核和教育評估考核制度,停止義務教育學校等級評估,防止教育資源過度向少數學校集中。改革中小學教材發行體制,嚴格控制農村中小學教科書的種類和價格,推行教科書政府采購,逐步建立教科書循環使用制度。全面清理現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規定,堅決杜絕亂收費。
四、加強領導,確保落實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任務十分艱巨。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從講政治的高度,周密部署,統籌安排,切實把各項改革政策落實到位。
(一)加強組織領導,搞好協調配合。為加強對廣東省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領導,省成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由省政府有關領導任組長和副組長,省委政研室,省財政廳、教育廳、發展改革委、監察廳、人事廳、編辦、農業廳、審計廳以及省發展研究中心等單位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財政廳。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各項組織實施工作。各級政府“一把手”要親自抓、負總責,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省直有關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各地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二)明確分擔責任,確保改革資金的落實。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嚴格按照省政府確定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項目和分擔比例,落實分擔責任。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安排本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加大對財力比較薄弱的縣(市、區)農村義務教育的轉移支付力度。
(三)建立完善配套改革政策,加強資金管理。省教育廳、財政廳等部門負責研究制訂廣東省農村免費義務教育實施辦法、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預算管理辦法、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辦法和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配套改革政策,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簡化教育資金撥付環節,各縣(市、區)財政部門在銀行開設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專項資金特設賬戶,對農村義務教育專項資金實行單獨核算、集中管理、封閉運行,確保各項改革專項補助資金落實到位,專款專用。
(四)齊抓共管,強化監督檢查。各級人民政府在安排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時要切實做到公開透明,要把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責任與投入情況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各級財政、教育、物價、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安排使用、貧困學生界定、中小學收費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騙取或挪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等行為,一經發現,對主要責任人先免職后查處。各級人民政府要改進和加強教育督導工作,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教育綜合改革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通過齊抓共管,真正使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成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陽光工程。
(五)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宣傳工作,制訂切實可行的宣傳方案,廣泛利用各種宣傳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向全社會進行深入宣傳,使黨和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營造良好的改革環境,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