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廣東省旅游局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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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旅游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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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旅游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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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發〔2009〕8號),設立廣東省旅游局,為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一、職責調整
?。ㄒ唬┤∠驼{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ǘ┘訌娐糜尉C合改革、旅游應急救援、節假日旅游、紅色旅游等綜合協調職責。
?。ㄈ┘訌娀浉郯呐_旅游合作與交流職責。
二、主要職責
?。ㄒ唬┴瀼貓绦袊液褪∮嘘P旅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監督實施。
(二)研究和推進旅游綜合改革,協調旅游安全、旅游應急救援、節假日旅游、紅色旅游工作,引導休閑度假,協調和推動國民旅游休閑計劃實施。
?。ㄈ┲贫▏鴥嚷糜?、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組織廣東旅游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負責國內、國際旅游合作與交流事務。
?。ㄋ模┙M織省內旅游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引導旅游業社會投資,引導旅游產品開發和旅游制造業發展,監測旅游經濟運行,負責全省旅游統計工作及行業信息發布。
(五)協調管理旅游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組織實施旅游區、旅游設施、旅游服務、旅游產品等方面的標準工作,依法負責有關旅游業務的審核、審批工作和出入境旅游管理工作,指導旅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赴港澳臺旅游政策并組織實施,開展對港澳臺旅游市場推廣工作,承辦赴港澳臺旅游的有關事務和其他粵港澳臺旅游合作交流事務。
(七)制定并組織實施旅游人才規劃,指導旅游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旅游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工作。
?。ò耍┏修k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旅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旅游局設8個內設機構:
?。ㄒ唬┺k公室(與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新聞宣傳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財務、黨群工作。
?。ǘ┱叻ㄒ幪帲▍f調發展處)。
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監督實施;研究全省旅游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旅游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工作;承擔旅游業政策、法規的宣傳與咨詢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協調和推動全國旅游綜合改革示范區建設;承擔旅游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旅游應急救援和保險工作;引導休閑度假,組織實施國民旅游休閑計劃;承擔節假日旅游和旅游節慶活動的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旅游扶貧工作。
(三)行業管理處。
協調管理旅游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承擔旅游標準有關工作,擬訂、指導實施旅游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游住宿、旅游交通、餐飲、旅行社等的服務標準;承辦旅行社審批、領隊證審核、境外駐粵旅游機構審核和出入境旅游管理工作;指導旅游誠信體系建設和創建旅游強縣工作。
(四)市場開發處。
承擔國內、國際旅游市場開發工作和合作交流事務,承擔廣東旅游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工作;組織開展重點旅游區域、目的地、線路的宣傳推廣工作;指導駐其他國家和地區旅游辦事機構的業務工作;推進旅游行業信息化工作。
?。ㄎ澹┮巹澖y計處。
擬訂旅游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旅游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游區域、目的地和線路的規劃、開發和保護;引導旅游業社會投資及旅游制造業發展;承擔旅游統計工作;承擔紅色旅游有關工作。
(六)港澳臺旅游事務處。
開展對港澳臺旅游市場的推廣工作;承辦赴港澳臺旅游的有關事務和粵港澳臺旅游合作交流事務;指導駐港澳臺旅游辦事機構的業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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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訂并實施全省旅游行業人才教育培訓的中長期規劃;組織、指導旅游行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旅游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等級標準;承擔旅游從業人員管理及導游證年審工作;承擔國內外旅游教育培訓的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旅游人才援藏、援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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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四、人員編制
省旅游局機關行政編制6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2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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