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
保持外經貿穩定發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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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08年下半年以來,國際金融危機對我省外經貿發展造成前所未有的沖擊。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省委、省政府沉著應對,迅速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幫助外經貿企業應對危機,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國際金融危機仍在持續,我省外經貿發展仍面臨嚴峻挑戰和巨大壓力。為進一步做好應對金融危機各項工作,努力保持外經貿穩定發展,千方百計實現2009年各項預定發展目標,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見。
一、支持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
(一)大力開拓國際市場。積極組織企業參加中國(廣州)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深圳)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中國-東盟博覽會、中國(廣州)中小企業博覽會等重要展會。配合省主要領導的出訪活動,在有關國家舉辦大型經貿洽談、商品展銷活動。與世界知名商協會和專業展覽公司加強合作,在境外聯合舉辦大型商品交易會。加強與國際國內知名商務網站合作,加快發展電子商務。鼓勵企業建立自主營銷網絡,擴大直接對外貿易。
(二)支持重點企業和重點產品擴大出口。支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擴大進出口貿易,重點跟進1500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企業的出口貿易狀況。
(三)支持出口企業擴大產品內銷。引導企業開發適合國內消費特點的內銷產品,創立內銷品牌。在省內外重點地區舉辦出口企業內銷洽談會,推動企業建立內銷網絡。鼓勵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參與政府招標采購。
二、鼓勵企業擴大進口貿易和對外投資合作
(四)擴大重點產品、能源資源及技術進口。制定鼓勵進口的產品和技術目錄。擴大先進技術設備、能源和重要資源進口。
(五)支持有實力的企業擴大對外投資。重點支持家電、農林漁業等行業的企業擴大境外生產和開展深度加工,鼓勵有實力的企業設立境外營銷中心和研發機構。加大境外資源開發力度,重點推進省屬企業的境外資源開發項目。加快推進中國越南(深圳—海防)經貿合作區項目建設。
三、加大招商引資力度
(六)積極承接國際產業轉移。采取多種形式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力爭在吸收發達國家、跨國公司和國際行業龍頭企業投資方面取得新突破。重點推進落實粵新合作共建廣州“知識城”項目。
四、穩步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
(七)加大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工作力度。鼓勵加工貿易企業開展技術改造、自主創新,培育自主品牌,延長產業鏈。簡化企業搬遷、深加工結轉和外發加工審批手續。加快推進加工貿易企業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和加工貿易聯網監管公共平臺建設。總結推廣東莞市加工貿易轉型升級試點經驗。
(八)加快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重點推進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灣保稅港區,惠州出口加工區和東莞、中山、廣州空港、深圳機場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規劃建設。
五、深化區域合作
(九)積極推進粵港澳臺服務業合作。認真落實CEPA項下服務業先行先試政策,降低準入門檻,簡化審批手續,完善配套措施。充分利用粵港、粵臺經貿交流會平臺,加快引進港澳臺現代服務業特別是生產性服務業。搭建臺資企業法律服務平臺,積極引進臺灣產業服務機構。
(十)推進構建開放合作新格局。認真貫徹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積極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與港澳深化合作,鼓勵粵東地區發展對臺經貿合作、粵西地區參與泛北部灣經濟合作、粵北地區加強與中部地區經貿合作。
六、加強政策扶持
(十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省財政一次性新增安排10億元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消除現行退稅政策對高新技術產品、機電產品和優勢產品一般貿易出口的區別待遇。各地也要結合實際,加大對外經貿發展的資金支持力度。
(十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加大對涉及外經貿企業收費的監督檢查力度。階段性適度降低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費率,允許符合條件且經過困難企業認定的外經貿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緩繳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對出口紡織品服裝不再實施標識查驗和收取標識查驗費。
(十三)促進信貸市場化。鼓勵銀行類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開展進出口信貸業務,加大對中小外貿企業信貸投放;對基本面和信用記錄較好,有競爭力、有市場、有訂單,但暫時出現經營或財務困難的進出口企業給予信貸支持。鼓勵出口企業使用信用證進行結算。落實省外經貿廳與有關金融機構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用好400億美元貿易融資和長期貸款。引導外商投資企業將結算中心、成本和利潤核算中心設在我省,以企業在岸資產進行擔保并落實抵押擔保條件。
(十四)健全出口信用保險保障機制。提高保險保障能力,加大對企業投保的支持力度。研究推進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市場化,引入有條件的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短期險商業化經營。
(十五)用好用足出口退稅政策。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確保及時足額退稅。對納稅信譽好、財務管理健全、沒有涉及違法行為記錄、國稅部門評定為A類的出口企業,實行先憑電子信息辦理退稅后核銷。
七、優化外經貿發展環境
(十六)提高投資與貿易便利化水平。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進進出口收付匯核銷制度改革,全面實行出口退稅收匯核銷和境外投資無紙化管理,支持外經貿企業集團實行外匯資金集中管理,積極推進廣州、深圳、珠海、東莞市企業對港澳地區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相關工作。
(十七)優化通關環境。推進智能化通關,試行集中申報模式和擴大無紙通關;對使用電子關鎖并通過卡口驗放的轉關車輛,試點取消《汽車載貨登記簿》的人工批注、簽章手續,精簡業務環節,提高通關效率;全面推行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和外發加工“網上審批”,保稅貨物內銷實行“預審核”制度;全面推行跨轄區、跨關區直通放行制度,實行24小時預約報檢制度和網上申請、審批制度,指導出口企業用足用好普惠制原產地證書和區域性原產地優惠制度。
(十八)營造積極公平的國際貿易環境。繼續加強對反傾銷、反補貼、美國“337”知識產權調查等重大案件的公共服務,指導涉案企業了解國際規則,積極配合調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指導行業組織積極參與國際貿易摩擦應對。加強和深化政府間交流交涉工作。
(十九)加強公共信息服務。推進建設廣東易發網,引導企業通過網站獲取信息、促進合作、拓展市場。
八、加強組織領導和督查檢查
(二十)健全領導和協調機制。健全省直及中直駐粵有關單位的聯合工作機制,完善“旬快報、月統計、季分析”的信息收集和通報制度,確保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二十一)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各地要明確2009年外經貿工作的目標任務和目標進度要求,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對國家和省出臺的外經貿發展扶持政策的宣傳,以及對政策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發揮最大實效。省外經貿廳要及時收集各地、各有關部門推進外經貿穩定發展的工作情況和存在問題,匯總上報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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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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