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辦〔2008〕50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廣東省東江流域水資源
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東江流域水資源分配方案》業經省政府第十一屆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水利廳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廣東省東江流域水資源分配方案
東江是珠江流域三大水系之一,多年平均徑流量326.6億立方米,是廣州、深圳、河源、惠州、東莞等地的主要供水水源,同時擔負著向香港供水的重要任務,總供水人口超過3000萬。近年來,隨著人口快速增長和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東江流域用水迅速增加,水資源供需矛盾進一步加劇,水環境和河流生態受到嚴重威脅。為加強東江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和調度,規范用水秩序,確保供水安全,促進東江流域及相關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則、范圍和總體要求
(一)分配原則。東江流域水資源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兼顧現狀與發展、可持續利用和節約保護、優先保證生活和生態基本用水、水量水質雙控制等原則。
(二)分配范圍。東江流域水資源分配范圍為我省東江流域供水所涉及的行政區域,包括:廣州市(增城市、廣州東部)、深圳市、韶關市(新豐縣)、梅州市(興寧市)、河源市、惠州市以及東莞市。對港供水規模按粵港供水協議確定的11億立方米/年的規模安排。
(三)分配總體要求。在確保對港供水安全以及河道內生態基本需水、全面節水和充分利用非常規水源的前提下,以我省境內東江流域河川徑流量為分配對象,按照防洪、供水、發電的順序優化水庫群調度,安排正常來水年(90%保證率)和特枯來水年(95%保證率)情況下各有關地級以上市取水量分配指標;以落實水資源分配方案、協調河道內外用水、保障供水安全為目標,明確重要控制斷面最小下泄流量指標;以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為目的,提出各控制斷面水質管理控制指標。
二、具體分配方案
(一)正常來水年和特枯來水年水量分配。在對新豐江、楓樹壩、白盆珠等控制性水庫(電站)按照防洪、供水、發電的順序進行聯合調度、優化運行的前提下,正常來水年份可供東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為106.64億立方米(各地區行業分水量見附件1);特枯來水年份可供東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為101.83億立方米(各地區行業分水量見附件2)。
(二)重要控制斷面最小下泄流量和水質控制目標。重要控制斷面是監控管理水資源分配指標實施情況的節點。重要控制斷面水量(最小下泄流量)和水質控制指標是落實東江流域水資源分配必須達到的約束性指標,應滿足附件3的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體制。按照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進一步明確省水利廳、東江流域管理局和流域內各地級以上市在東江流域水資源管理中的事權和職責。省水利廳負責我省東江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與調度的宏觀指導和協調。東江流域管理局負責我省東江流域水資源的管理和調度,依據東江流域水資源分配方案,實施取水許可總量控制、編制年度內水量分配和水量調度計劃,監督流域水資源分配計劃的執行情況。流域內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據東江流域管理局編制的年度水量分配計劃和水量調度方案,負責其行政區域內的取用水總量控制和出境重要控制斷面水質控制目標管理,并納入政府績效考核約束性指標進行考核,確保出境重要控制斷面水量(流量)和水質達到控制指標。
(二)加強新豐江、楓樹壩、白盆珠三大水庫聯合優化調度工作。新豐江、楓樹壩、白盆珠三大水庫總庫容達170.48億立方米(含防洪庫容42.49億立方米),興利庫容81.26億立方米,合計控制東江流域集雨面積11740平方公里,對東江流域水資源的調控利用發揮著重要作用。三大水庫要按照防洪、供水為主兼顧發電的功能進行聯合優化調度,落實水庫功能調整及調度方案,統籌協調好防洪與供水、水量調度與電力調度的關系,統一調配水庫水資源,實現一水多用、一庫多利,充分發揮水庫整體綜合效益。
(三)建立特殊情況下的水量調度預案制度。按照“蓄豐補枯”的原則,實施東江流域枯水期水量調度制度。東江流域管理局應根據來水預測、水庫蓄水情況以及各有關地級以上市用水計劃和水庫運行調度方案,適時編制廣東省東江流域枯水期水量調度計劃。同時,要建立特殊情況下的水量調度預案制度,有效應對流域性的嚴重旱情、突發性的水污染事件以及嚴重咸潮上溯等突發事件。上述工作由東江流域管理局商各有關地級以上市水利(水務)局、水庫(電站)管理部門負責,預案經省水利廳審查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其中,對連續嚴重旱情以及嚴重咸潮上溯情況下的水量調度,由東江流域管理局和有關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突發性水污染事件下的水量調度,由東江流域管理局會同有關市、縣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四)建立完善流域水資源監控體系。要加快規劃設計工作,建立完善東江流域水資源水量水質監控系統,對市界控制斷面、控制性水庫出庫斷面、東江干流各梯級、城鄉生產生活取水口和集中式農業取水口實施流量監控,對市界控制斷面、支流匯入干流的控制斷面、控制性水庫出庫斷面等實施水質監控。
省水利廳要會同省有關部門,盡快研究制訂《廣東省東江流域水量調度管理辦法》,明確水量調度范圍、調度時段、調度管理權限、用水計劃的申報和年度調度計劃的審批下達程序、監督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等內容,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確保東江流域水資源分配方案及其水量調度計劃落實到位。
附件:1.正常來水年(90%保證率)水量分配表;2.特枯來水年(95%保證率)水量分配表;3.重要控制斷面最小下泄流量和水質控制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