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辦〔2003〕85號
關于進一步做好老年人優待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老年人權益與保障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中發〔2000〕13號)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老齡工作的通知》(粵發〔2000〕18號)有關精神,認真做好老年人優待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做好老年人優待工作,切實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敬老、養老、助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各地、各有關部門和服務行業要結合實際,扎扎實實地為老年人辦實事、辦好事,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盡快落實優先、優惠、優待和減免費政策,特別在參觀、游覽、體育健身、醫療保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法律援助等方面,要對老年人給予優待和照顧。省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自覺履行優待老年人的義務。要切實保障老年人住房、財產、繼承等合法權益。通過多種投資渠道,發展老年服務業,盡快改善老年服務設施短缺的狀況,不斷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
二、建立健全老年人社會保障制度
各地要進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確保符合條件的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大力倡導社會互助,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扶老助困活動。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家庭養老為基礎、社會養老為補充、社區服務為依托的養老機制。
三、制定、完善老年人優待辦法
為確保老年人優待工作落到實處,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老年人優待辦法》。已出臺的,要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時修改完善;尚未出臺的,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制定任務。各地出臺的《老年人優待辦法》要及時報省民政廳備案,省民政廳要對各地落實《老年人優待辦法》的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問題,要限期整改。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