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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辦〔2004〕2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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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全省治理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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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
關于全省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檢查驗收情況的報告
省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的要求和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 2003年12月,省人民 政府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聯合檢查驗收組對深圳、珠海、中山、江門、梅州、 揭陽、汕頭等12個地級以上市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進行了檢查驗收。 2004年1月6日,省人民政府在廣州市專門召開了對未實地檢查驗收的9個 市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驗收匯報會,逐一聽取了各市驗收情況匯報。總的 來看,全省各市均能按國家和省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在全面查清底數的基礎 上,落實責任、突出重點,強化整治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基本完成了各階段的 整治工作任務。全省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成效顯著,基 本達到了國家各項驗收標準和要求。現將檢查驗收情況報告如下:
一、治理整頓工作取得明顯進展和積極成效
(一)領導重視,周密部署,加大工作力度,為開展治理整頓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對于這次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工作,全省各市人民政府都高度重視,把這項工 作作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確保國家和省政令暢通的重要工作,加強領 導、周密部署,做到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 配合抓,國土、監察、建設、規劃、計劃、審計等各部門積極參與,配合協作, 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時,各市還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了具體的治 理整頓工作方案,成立了專門工作機構,認真分析研究本地區土地市場秩序中存 在的突出問題,切實開展自查自糾、查漏補缺和清理整改工作,做到認識到位, 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形成政府指導推動、部門協調配合、社會積極 參與的有效工作機制。個別工作進度較慢的市,通過省人民政府的督查指導和督 促,也加快了工作進度,迎頭趕上,確保治理整頓工作不走過場、檢查驗收不返 工。
(二)開發區(園區)清理整頓工作取得實質性成效
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聯合督查組對部分市縣進行督查后,各地對本地區開發 區(園區)存在的有關問題,都能正確認識,及時進行全面復查,進一步核實園 區數量、規劃面積、實際用地面積以及使用情況,加大整改力度,取得實質性成 效。一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暫停審批各類開發區的緊急通知要求,停止審 批設立新的開發區(園區),停止審批現有開發區(園區)擴大規模。二是,摸 清了開發區(園區)的底數及土地利用情況。目前,我省經鎮級以上人民政府和 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開發區(園區)有472個,其中:經國務院及其部門批準 的25個,經省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批準的58個,省以下各級政府及部門批準 的389個。總規劃控制面積346083公頃,實際規劃面積301409公 頃,已征用土地86203公頃,已供地73237公頃,已建成面積6301 1公頃。三是,全面實施開發區(園區)的撤銷、整合、撤并工作。全省已撤銷 開發區(園區)105個,整合園區、核減土地面積8095公頃。潮州市對未 經批準設立的4個鎮級工業園,已責成有關縣、鎮一律停止基建、取消規劃,土 地繼續耕作。汕頭市潮陽區政府已發文撤銷各類園區35個,限期摘除園區牌子, 符合規劃的建設用地,按項目報批。江門市對超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雖符合規 劃但暫未使用土地的工業園區,進行面積核減,將分散、小型的工業園區進行整 合、撤并,共整合、撤并園區8個,核減土地面積41130畝,退還土地18 60畝,土地復耕780畝。除廣州、汕頭市外(有關文件正在修訂中),其他 地方原已下放給各類開發區(園區)的規劃管理權和土地管理權已全部收回,由 政府職能部門對開發區(園區)用地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三)有形土地市場建設成果得到進一步鞏固,經營性土地招拍掛制度得到全面落實
近年來,各地根據國家和省關于建立有形土地市場的要求,著力于加強有形 土地市場建設,全省各市、縣(區)已全部建立了土地交易機構,基本形成了“ 要土地,找市場”的土地供給模式,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有形土地市場已 經形成,政府宏觀調控土地市場的能力明顯提高。根據檢查統計,自2002年 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全省經營性用地出讓1181宗,面積30 40公頃,成交109億多元。其中:招標61宗,面積567公頃,成交7億 多元;拍賣308宗,面積994公頃,成交41億多元;掛牌713宗,面積 1373公頃,成交43億多元。通過治理整頓和專項執法檢查,我省經營性用 地出讓已走上了規范化、制度化軌道,沒有發現嚴重違法違規交易情況。各地的 具體做法有:
一是加強土地市場制度建設,使土地市場建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進一步 規范了土地交易行為。各地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先后出臺 了一系列有形土地市場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如深圳市在原有制度的基礎上,新擬 定的《深圳市土地條例》和《深圳市房地產條例》(草案),已報市人大審議, 《深圳市協議出讓土地使用權管理規定》和《深圳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草案) 也已上報市政府批準實施。中山市制定了《中山市土地使用權交易市場管理暫行 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土地公開交易的范圍、形式、收益分配、監督辦法以及法 律責任等。
二是建立了土地交易機構,全面實行了經營性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 度。全省各地的經營性用地普遍做到了招拍掛出讓。梅州、汕頭、韶關等市對治 理整頓過程中發現的個別未按規定招拍掛出讓的用地,已分別提出了撤銷用地安 排或收回土地重新招拍掛的整改要求。此外,部分市、縣紀委、監察局還向土地 交易機構派駐工作人員,加強對土地交易行為的監管,并建立了會審聯動工作制 度,有效監控土地市場的良性運作。
(四)加強土地執法監督工作,嚴肅查處土地違法案件
各地在治理整頓中,普遍加大土地執法工作力度,并結合我省依法行政試點 驗收工作,對違法用地進行了全面清查和處理。據統計,新《土地管理法》實施 以來,全省共發現違法用地35097宗,及時制止了7430宗,立案查處2 7667宗,查處到位25123宗。在清查的基礎上,一些市、縣還制定了處 理方案,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廣州、梅州、汕頭等市在查處違法用地過程中,對 典型案件進行了公開查處,并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起到很好的震懾作用。 新《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我省因土地違法被追究法律責任的有95人,其中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有78人,已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16人,已受刑事 處罰的有11人。
(五)閑置土地處置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各市政府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高度重視閑置土地的處置工作,通過調整、置 換、收回等方式,進一步盤活和消化閑置土地。如深圳市對各類開發區內尚未開 發利用的土地,除按項目需要保留用地外,其余用地一律由政府收回納入土地儲 備。廣州市修訂出臺了《廣州市閑置土地處理辦法》,采取措施,加大力度,狠 抓落實,已收回閑置土地946宗,面積18.44平方公里。汕頭市認真貫徹 落實國家和省關于閑置土地處置的有關政策,結合本地實際,出臺了《關于汕頭 市市轄區閑置土地遺留問題的處理意見》,對336宗7851畝閑置土地,分 別情況,逐宗進行處理。全市目前已處理了288宗7582.42畝,其中督 促上馬建設179宗2739畝,收回82宗2336.6畝,恢復耕種27宗 2506.82畝,剩下的48宗269畝也正在抓緊落實處理中。揭陽市先后 收回閑置土地及國有建設用地77宗2101畝,按規定重新出讓或劃撥使用。 潮州市幾年來共調整使用、消化利用閑置土地近7000畝。
(六)認真開展征地補償款執法大檢查,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權益
各地在治理整頓工作中,結合征用農民集體土地及征地款專項執法監察,積 極開展工作,采取措施,積極兌現征地補償款。據檢查統計,新《土地管理法》 實施以來,全省共有 17.77億元的征地款尚未發放到位,占應補償總額的 10%。在專項執法檢查中,各地采取邊查邊改邊兌現的辦法,認真做好清欠工 作。至目前止,全省已兌現了4億多元。中山市在專項執法監察工作中共發現全 市拖欠征地補償款56宗4157萬多元,在治理整頓中,各征地單位已將拖欠 的征地補償款全部兌現給集體和農民個人。廣州市通過自查自糾追討征地拖欠款 48宗15466萬元,與農民簽訂還款合同或協議的52宗41926萬元, 現還拖欠的8074萬元,也已制定落實了兌現計劃。
在專項執法檢查工作中,全省發現并處理了貪污和挪用補償款違法違紀案件 28宗,依法追究了40人的法律責任,其中受到黨紀政紀處分24人,受到刑 事處罰的16人,另有13人被移送司法機關立案查處。 如韶關市立案查處了 湞江區新韶鎮侯山村委挪用征地補償款155.12萬元案件,對原鎮委書記、 鎮長分別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撤銷黨內外職務的處分,將原村委主任、財務主管 交由司法機關查處。新會區紀委給予該區睦州鎮南安村私分征地款利息44萬元 的8名涉案村干部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還依法查處了該區 羅坑鎮桂林村違法使用征地款24033.8元為干部購買個人保險案件,對違 法挪用征地款的村干部分別給予紀律處分。
(七)土地專項資金管理進一步規范
從檢查驗收情況和各地的總結匯報材料來看,“收支兩條線”制度已落實到 位,未發現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在檢查中發現個別地方違規設立地籍權屬 測量收費項目、擴大征地管理費征收范圍、提高土地登記收費標準、未按規定使 用收費票據等問題,有關市、縣已按規定要求,進行了認真整改。
(八)清理土地政策法規工作全面展開
按照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的要求,全省各級政府、部門開展了涉及土 地管理的各項規章、規定清理工作,廢止或修訂了一批地方性政策文件。其中省 共清理75件,各市共清理200余件。如潮州市已清理并撤銷19個不符合現 行法律法規的國土資源管理政策性文件。清遠市撤銷違反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地 方性征地文件16份。土地市場秩序政策法規的清理工作,對確保全省土地市場 秩序的規范、協調、有效運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整治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驗收的情況看,各地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急 需進一步整改解決的問題,主要是:
(一)對已發生的違法用地案件的查處力度仍然不夠,違法用地查處及完善 用地手續的任務仍然相當艱巨。從檢查情況看,我省一些地方違法用地較多,目 前還有不少案件未得到處理結案,普遍存在重補辦手續,輕依法查處的傾向。
(二)一些地方對清理出的開發區(園區)雖已提出了撤并方案,但尚未完 成政府發文明確的整改程序。部分地區雖然明確了有關園區的整合撤并,但對這 些園區尚未徹底完成除名拆牌等工作。
(三)個別地方向開發區(園區)下放的土地管理權和規劃管理權的錯誤做 法尚未得到徹底糾正。
(四)一些地方拖欠農民的征地補償款尚未完全兌現到位。目前,尚未兌現 農民征地補償款數額較大的市有11個。
(五)土地利用結構性矛盾仍較突出。部分地區一方面是經濟高速發展,用 地需求量大,土地供給不足,用地緊張,另一方面是歷史上遺留下來的相當數量 的閑置土地、違法用地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清理和利用。據初步統計,全省閑置土 地仍有18587公頃,相當一部分閑置土地仍掌握在開發商手中或以抵押形式 由銀行控制著,征而未用。
三、進一步做好治理整頓工作的建議
按照國務院的部署,近期國務院聯合督查組將再次到我省開展驗收檢查,為 切實做好督查驗收和自查整改工作,迎接國務院聯合檢查組的檢查驗收,建議:
(一)繼續清理整頓各類開發區(園區)。對已清理出來的各類開發區,必 須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等四部委提出的具體標準和政策界限要 求,逐一做好審核、整改和處理工作。對違規設立的開發園區一定要堅決予以撤 銷并摘牌,停止提供用地;對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控制規模的園區,必須壓縮 和核減用地規模;對已經審批且符合規劃的園區,必須嚴格控制用地規模,具體 可按項目分批次供應用地,切實防止發生圈而不用、浪費土地資源的現象。
(二)加大對違法用地案件的查處力度。對清查出來的違法違規用地問題, 各地要抓緊做好查處工作,切實糾正重補辦輕查處的傾向。對典型違法案件,可 參照國土資源部的做法,公開查處一批違法批地、頂風違法、違規出讓、久拖不 決和影響惡劣的土地違法案件。對歷史遺留問題用地和違法用地,經處理后,凡 是符合完善用地手續政策規定的,要抓緊完善用地手續,力爭在今年9月底前處 理完畢。
(三)要高度重視并解決好征地補償款的兌現問題。對征地后拖欠農民征地 補償費的,要限期解決,及時兌現,力爭在今年底前兌付完畢。要采取有效措施, 切實防止新征用地拖欠征地款現象發生,對截留、挪用征地補償安置費的,必須 限期糾正,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今后,凡是征地補 償安置工作不落實或不到位,因征地出現嚴重群體性事件的地方,一律暫停受理 建設用地報件。
(四)堅決依法糾正違規下放土地管理權和規劃權的做法。凡是已向開發區、 工業園區下放土地管理權和規劃管理權的,必須限期予以糾正,依法收回,土地 征用供應等管理權必須集中由政府職能部門統一行使。國務院聯合督查組來我省 督查時,已嚴肅指出這個問題,要求我省重點整改,認真糾正。各地必須高度重 視,逐區檢查,及時做好整改和糾正工作。
(五)繼續清理盤活閑置土地,增強政府調控土地市場能力。各地要利用這 次治理整頓的有利時機,積極探索制定消化閑置土地辦法。一是要進一步加大閑 置土地的回收力度,全面開展土地儲備工作;二是對閑置土地較多的地方,要減 少新增同類用地計劃指標和土地供應,建設用地以消化閑置土地為主;三是對占 而不用的,已經或者正在復耕的,恢復原用途。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落實執行。
省國土資源廳
二○○四年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