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辦〔2004〕99號
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保護
知識產權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轉發給你們。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對進一步優化我省投資與技術創新環境,引進先進技術,提高利用外資的數量和質量,促進我省經濟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和樹立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把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建立統籌協調工作機制,整合執法資源,層層落實責任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努力開創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的新局面。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我省的專項行動要堅持日常執法與專項整治相結合,嚴格責任和強化部門間協助相結合,突出重點與整體推進相結合,標本兼治與著力治本相結合,以食品、醫藥產品、電子電器、家居用品等商品為重點產品,以大型批發市場、超市、商場和各類會展為重點區域,以廣州、深圳、佛山、中山、東莞、汕頭等市為重點地區,以保護任務較重的各類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為重點類別,從貨物進出口、各類展會展示和商品批發、定牌加工、印刷復制等環節入手,以大案要案為突破口,加大力度,嚴厲打擊群體侵權、反復侵權、惡意侵權等違法行為,使我省的各類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通過專項行動,進一步提高我省知識產權保護的整體水平,增強應對涉外知識產權爭端與糾紛的能力,提高我省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國際信譽與政府信用水平。
三、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省整規辦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督辦,公安、經貿、外經貿、信息產業、文化、工商、新聞出版、版權、知識產權、海關、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法制等有關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知識產權保護協作機制,共同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切實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重點查辦食品、藥品商標違法案件,影響較大的涉外商標案件,侵犯馳名商標專用權案件,侵犯地理標志專用權案件,利用定牌加工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案件,非法印制及購買、使用假包裝、假標識、假商標等案件。
新聞出版、版權、文化、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重點打擊非法復制、印刷、銷售盜版音像制品、軟件、教材教輔和利用網絡侵犯著作權等行為。要根據侵權行為在不同地區和行業的發生特點,將東莞、深圳、中山等市作為整頓印刷行業,打擊盜版盜印的重點地區;將汕頭、佛山等市作為規范光盤生產,打擊非法復制的重點地區; 將廣州、深圳等有較大國際影響的中心城市作為整頓市場秩序,打擊銷售盜版光盤的重點地區。各級版權行政管理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軟件的通知》(國辦函〔2004〕41號)精神,推動政府使用正版軟件,確保在國務院要求的期限內完成。
專利行政主管部門要重點查處在食品、醫藥的生產、銷售和流通環節中專利侵權行為。對專利違法行為中涉及包裝、標識印制的,要會同新聞出版、版權、工商等部門,依法查處,綜合治理。
海關要重點查處出口環節和行郵渠道的假冒注冊商標和盜版光盤案件,加大對進出口侵權貨物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區域間保護知識產權合作,特別是通過與香港和澳門海關之間的執法合作,遏制廣東與港澳之間侵權貨物的進出境活動。
經貿、外經貿、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海關、新聞出版、版權、知識產權、公安和貿促會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強化對會展和商品批發市場的知識產權保護,重點做好廣州出口商品交易會、廣州音像博覽會、深圳高交會、深圳文博會等各類大型展會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防止參展單位展示、銷售侵權的產品,嚴厲打擊境外不法組織和個人通過展會組織侵犯知識產權產品的生產和出口。
質監、工商、經貿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名牌保護機制,加大名牌的保護力度,維護名牌形象,不斷增強企業創名牌的動力。
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刑事保護職能,加強與檢察院、法院的聯系與溝通,在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選擇一批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大要案件和跨國(境)案件,嚴懲首要犯罪分子和幕后組織者、策劃者,努力做到經營一起,查處一起,判決一起,遏制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發生,切實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利益。
四、加強宣傳教育,建立自律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深入地宣傳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不斷提高全社會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和能力,形成尊重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社會氛圍。要通過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鼓勵和引導生產和流通企業、會展主辦機構、行業協會建立自律機制,自覺抵制侵權產品,預防和減少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發生。
五、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水平。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注重對知識產權行政執法人員的培養,有目的、有計劃地組織執法人員進行理論和專業學習,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逐步形成業務精通、管理到位、依法行政的工作體系,建立上下協調有序、左右配合自如的保護知識產權執法機制。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要通過多種形式,定期與外商投資企業商會(協會)、專利權人代表、中介組織及新聞媒體溝通,聽取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提升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
六、分步實施,加強督查。我省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04年10月)為動員部署階段。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深入動員,統一思想,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訂實施方案,并于11月10日前上報省整規辦。
第二階段(2004年11月至2005年6月)為組織實施和檢查階段。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集中力量,全面開展專項行動,并定期將工作進展情況報省整規辦。省整規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全省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進行監督和檢查,并及時將重要情況匯總報省政府。
第三階段(2005年7月至8月)為總結階段。各地、各有關部門在執法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出動人數、次數及查處案件數、查處產品數和宣傳報道等情況的收集,并于2005年8月20日前將執法活動總結和情況統計表報送省整規辦,由省整規辦匯總后報省政府和全國整規辦。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
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04〕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方案
為了有效遏制侵犯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行為,增強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促進科技創新,營造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良好環境,履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國務院決定,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正確認識和處理保護知識產權與優化投資環境、促進科技進步、推動經濟發展的關系,堅持“履行承諾、適應國情、完善制度、積極保護”的工作方針,努力開創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
通過專項行動,提高保護知識產權的能力和水平,遏制各種侵權行為,增強全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和創新意識,促進經濟發展,樹立我國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良好的國際形象。專項行動以保護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為重點內容,以貨物進出口、各類展會和商品批發市場、定牌加工、印刷復制為重點環節,以假冒商標、侵權盜版比較集中及國際影響較大的地方為重點地區,以知識產權權利人反響強烈、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案件為突破口,以點帶面,全面推進。
三、工作任務
(一)切實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努力提高商標注冊工作質量和效率,及時授予商標申請人商標專用權,依法認定和保護馳名商標,有效保護商標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嚴厲查處商標及其他商業標識侵權案件,重點查辦食品、藥品商標違法案件,侵犯馳名商標、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專用權案件,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案件,并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印制及購買使用假包裝、假標識、假商標案件。
(二)切實保護著作權。
新聞出版、版權、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規范著作權產品生產、使用和交易,營造良好的著作權保護社會環境。要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整頓和規范存在侵權隱患的圖書、音像制品、軟件交易市場;堅決取締分布在車站碼頭、校園周邊、人行通道、居民小區、娛樂場所和商廈附近銷售盜版圖書、音像制品、軟件的不法攤點和游商小販。重點打擊盜版教材教輔、盜版軟件、非法復制和銷售音像制品、經營走私盜版音像制品以及網上侵犯著作權等行為。加大對圖書批發市場、各類書店,音像批發、零售、出租門店,出版、印刷、復制、發行企業和各類學校、考試系統的檢查力度,加強對軟件預裝領域和互聯網軟件傳播的監管。推動地方政府使用正版軟件,確保在國務院要求的期限內完成。
(三)切實保護專利權。
專利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專利審查質量,加快審查速度,不斷增強我國專利的創造、管理、實施和保護能力,加強專利行政執法,有效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食品、藥品等領域專利侵權行為,嚴厲查處冒充政府知識產權部門、國際知識產權組織或其他合法組織,欺騙公眾、牟取非法利益的行為,著力查辦侵犯核心關鍵技術專利權的案件和具有較大影響的案件;選擇重點地區、重點領域,分階段查處涉及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權的侵權、假冒和冒充行為。
(四)強化知識產權海關保護。
海關要全面貫徹落實《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進一步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和風險分析技術,實現全國海關之間的信息共享,加強風險布控等邊境措施,在保證進出口貨物通關效率的同時,提高查獲出口侵權貨物的效率。針對進出口環節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特點和區域分布規律,在重點口岸依法加大對進出口假冒和盜版產品的打擊力度。根據我國與境外海關之間的行政互助協議安排,加強情報交換、人員培訓和執法技術交流方面的國際合作,遏制假冒和盜版產品的國際流通。
(五)強化對出口商品交易會、商品批發市場、定牌加工和印刷復制環節的知識產權保護。
商務部門和貿促會要會同有關部門,總結推廣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保護知識產權的經驗,指導商品交易會、洽談會主辦單位設立專門機構,制訂管理辦法,邀請保護知識產權相關部門駐會監管,防止參展單位展示、銷售侵權產品,防止境外不法組織和個人通過展會組織造假和出口。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商品批發市場的監管,要求市場主辦單位完善管理制度,引導進場經營者合法經營,加強自律,防止侵權產品進場交易。發現侵權產品的,要嚴肅查處。對侵權嚴重的市場要責令限期整改,屢禁不止的要依法予以取締。
工商、質檢、海關、商務等部門要針對利用定牌加工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現象,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商標侵權行為。新聞出版、版權、公安、工商、質檢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對印刷復制各類出版物、印刷品、光盤、計算機軟件及包裝裝潢、商標標識企業的監管,依法規范其經營行為,阻斷非法侵權產品的印刷復制渠道,嚴厲查處非法印刷復制行為,取締無證照經營地下印刷復制窩點。
(六)把假冒商標、侵權盜版活動相對集中和國際影響較大的地方作為重點地區。
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廣東、陜西等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作為此次專項行動的重點地區,當地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開展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要采取得力措施,嚴厲打擊各種侵權行為,并嚴防反彈。有關執法部門,要把執法資源向這些地區傾斜,支持當地政府遏制和防堵侵權現象。
(七)嚴厲查處重大侵權案件。
對知識產權權利人和國內外市場反響強烈、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侵權案件,要一查到底。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要通力合作,提高辦案效率,并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的工作銜接,依法及時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侵權案件。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厲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侵權案件。各地區要針對本地區存在的侵犯知識產權突出問題,查處一批大案要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地方政府責任。國務院決定,在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設立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負責統籌協調全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督辦重大案件,全國整規辦承擔工作組日常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要設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織領導機構,并按照“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把保護知識產權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層層落實責任,及時掌握情況,加強檢查督促,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二)整合執法資源,形成統一、協調、高效的保護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各司其職,切實加強執法能力建設。要有效整合各執法部門的執法資源,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杜絕各自為政、推諉扯皮。要探索區域聯合執法的有效途徑,加強地區之間的案件信息溝通、異地移送、調查取證,防止地方保護,使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犯罪分子無處藏身。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杜絕以罰代刑。對涉嫌構成犯罪而未移送司法機關的,檢察機關應依法加強監督,及時檢查糾正。
(三)普及知識產權知識,增強全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把保護知識產權列入宣傳工作的重點,加大宣傳力度,繼續辦好一年一度的“知識產權宣傳周”,普及基本知識,宣傳我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創造的經驗及先進典型,重點宣傳這次專項行動,曝光查處的大案要案,特別要加強對外宣傳,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宣傳,把保護知識產權列入“四五”普法工作的重點內容,在全社會廣泛深入地宣傳保護知識產權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提高保護知識產權法律意識。充分發揮律師、公證員等法律服務工作者的作用,增強依法保護知識產權的能力。
(四)規范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的行為,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明確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的設立標準,加強對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的監督管理,提高代理服務水平。發揮行業協會在保護知識產權中的積極作用,引導和約束企業行為,做到尊重他人、保護自己。
五、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04年9月)。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深入動員,統一思想,制訂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二)組織實施(2004年10月至2005年6月)。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全面開展專項行動。各級整規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的抽查和督查,定期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全國整規辦,重要情況及時匯總報國務院。
(三)總結驗收(2005年7月至8月)。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做好保護知識產權專項工作總結驗收,并將總結驗收報告送全國整規辦匯總后報國務院。
保護知識產權是一項長期工作,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各地區和有關部門一定要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努力探索建立保護知識產權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