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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05年度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目標責任落實情況的通報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2005年,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部署,以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為中心,充分發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進一步深入開展“五整頓、三加強”和交通安全宣傳“五進”工作,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認真排查和治理事故多發路段,取得了明顯成效。2005年,全省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67756起,死亡9959人,受傷77591人,直接經濟損失2.09億元,比上年分別下降0.97%、6.55%、1.24%、13.45%,其中事故死亡人數減少698人,實現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標。
根據省政府與各地級以上市政府簽訂的2005年《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責任書》(以下簡稱《責任書》)規定,省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辦公室于2006年1月組織省有關部門對各地級以上市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責任的情況進行了檢查考核,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廣州、深圳、汕頭、韶關、梅州、汕尾、中山、江門、陽江、湛江、肇慶、潮州、云浮等13個市實現了《責任書》所規定的工作目標。
其中,廣州、汕頭、中山、潮州、云浮等5個市大力加強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制度建設,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加大對重點地區的指導和監督力度,加強對交通事故多發和危險路段的排查治理,結合實際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對客貨運輸行業及危險品運輸行業的管理,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五進”工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較大成效,給予通報表揚。
二、珠海、佛山、河源、惠州、東莞、茂名、清遠、揭陽等8個市未實現《責任書》所規定的工作目標,給予通報批評。
珠海市2005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比2004年上升30.71%,沒有實現下降1.5%的工作目標。
佛山市2005年度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宗數比2004年下降16.67%,沒有實現下降20%的工作目標。
河源市2005年度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宗數比2004年上升75%,沒有實現下降20%的工作目標。
惠州市2005年度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宗數與2004年持平,沒有實現下降15%的工作目標。
東莞市2005年度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宗數比2004年下降10%,沒有實現下降20%的工作目標。
茂名市2005年度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宗數比2004年上升60%,沒有實現下降40%的工作目標。
清遠市2005年度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宗數比2004年下降17.65%,沒有實現下降30%的工作目標。
揭陽市2005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比2004年下降0.63%,沒有實現下降2%的工作目標。
上述8個市未能實現《責任書》規定的工作目標,雖然有其客觀原因,但也反映了這些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必須深刻反思,認真分析本地區交通安全形勢和事故多發的原因,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重大安全隱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爭盡快扭轉被動局面。
今年以來,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不容樂觀,重特大交通事故時有發生,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進一步增強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貫徹落實全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精神,充分發揮各級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的作用,督促落實各項預防措施,以鐵的手腕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實現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進一步好轉。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六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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