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辦〔2007〕2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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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監察部等部門關于清理評比
達標表彰活動意見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監察部等部門關于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102號)轉發給你們,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高度重視清理工作
省委辦公廳、省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控制和規范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意見》(粵辦發〔2005〕7號)、省府辦公廳《關于修訂省政府系統廣東省性各類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審批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06〕41號)印發以來,各地、各有關單位嚴格控制和規范各類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個別地方和單位仍存在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互相攀比的情況,在社會和群眾中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嚴格按照國家、省的有關規定進行清理十分必要和緊迫。各地、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清理工作,高標準、嚴要求完成清理任務。為確保清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省將成立由省監察廳,省委黨廉辦,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財政廳、人事廳、國資委、法制辦、編辦、糾風辦等單位組成的省清理和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省清理工作聯席會議),負責廣東省清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政策指導、監督檢查。省清理工作聯席會議由省監察廳牽頭負責。各地級以上市要建立相應清理工作機制。
二、明確要求,落實責任
清理工作涉及面廣、難度大,各地、各有關單位要精心組織,明確要求,落實責任,確保取得實效。
?。ㄒ唬┣謇矸秶菏≌鞑块T、各直屬機構,各地級以上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舉辦的面向本系統、基層和企業的各類評比達標表彰活動。
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舉辦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參照上述范圍進行清理。
?。ǘ┣謇碓瓌t和要求:按照國辦發〔2006〕102號、粵辦發〔2005〕7號、粵府辦〔2006〕41號文有關原則和要求,對各類評比達標表彰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原則上不再保留自行設置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一律不舉辦自定的各類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清理期間,各地、各有關單位原則上不得舉辦新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
(三)清理方式:清理工作采取自上而下,條塊結合,自查自糾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等方式進行。
?。ㄋ模┣謇頃r間安排:清理工作從2007年3月份開始,5月底前基本完成清理任務。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在2007年5月15日前將清理情況報省監察廳匯總、審核。
三、加強監督檢查
為避免清理工作走過場,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清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省清理工作聯席會議要適時派出督查組,對清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進展緩慢或問題較多的單位,要給予重點指導和督促。對在清理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弄虛作假、頂風違紀的,要嚴肅查處,給予直接責任人政紀處分,并追究領導責任。
省清理工作聯席會議要根據各地、各有關單位上報情況及督查情況,于2007年6月底前將清理情況報省政府。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