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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辦〔2007〕7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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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快推進清潔生產工作的意見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加快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推動廣東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快推進廣東省清潔生產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推進清潔生產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廣東省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清潔生產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100號)精神,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積極推進清潔生產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目前,廣東省清潔生產還沒有在企業中得到廣泛推行,全社會對清潔生產理念尚未形成共識。隨著廣東省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發展,資源供需矛盾和環境保護壓力日益增大,成為制約廣東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加快推進清潔生產,從源頭上遏制污染,實現節能降耗、減污增效,是進一步促進廣東省產業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實現廣東省“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重要舉措。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廣東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快推進清潔生產工作的重要性,把清潔生產工作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切實抓出成效,推動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二、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節約資源的基本國策,以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為目標,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從健全法規、制度創新、結構調整、科技進步、規范管理、激勵措施、宣傳培訓等方面全方位加大清潔生產工作力度,促進企業、工業園區和社會等層面全面實施清潔生產,逐步形成政府指導推動、企業自主實施、行業協會參與、社會輿論監督的運作機制,開創廣東省清潔生產發展新路子,促進全省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健康發展。
(二)主要目標。
總體目標:到2010年,實現廣東省萬元GDP能耗(按2005年不變價格計算)比2005年下降16%,萬元GDP的取水量下降到200噸,工業用水重復率達到68%;全省化學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均在2005年的基礎上削減15%.通過加快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引導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力爭廣東省清潔生產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進一步加強清潔生產組織管理、生產標準、科技支撐、宣傳培訓、保障激勵機制等方面建設,推進清潔生產從試點階段向普及階段轉變,從工業領域向社會多領域轉變,從企業層面向行業園區層面轉變,推動清潔生產在全社會的廣泛實施。
具體目標:到2010年,全省公布表彰300家清潔生產先進企業,依法對500家重點污染企業以及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質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列入省“雙千節能行動”的重點耗能企業、省循環經濟試點單位、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全面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在經國家審核公告的開發區中,選取15個基礎較好的園區作為清潔生產示范園區;整合行業清潔生產技術,重點抓好廣東省重污染行業技術攻關和節能減排技術推廣;研發、推廣100項以上先進的清潔生產技術、產品;在農業、交通運輸、商貿流通、服務業等領域選擇示范點作為清潔生產示范單位,在社會各個領域推進清潔生產工作。
(三)基本原則。
1.堅持清潔生產審核與重點耗能企業節能監管相結合,突出企業節能成效,實現節能減排目標;
2.堅持清潔生產審核與污染物達標排放及總量控制相結合,突出企業減污成效,實現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目標;
3.堅持清潔生產工作與循環經濟試點工作相結合;
4.堅持清潔生產工作與各類園區的規劃建設相結合,使清潔生產理念貫穿到園區規劃、建設、運作的全過程中;
5.堅持發展清潔生產技術與產業結構調整、科學技術進步相結合;
6.堅持分類指導,對清潔生產企業實行分類分級管理。
三、主要任務
(一)制訂規劃,建立健全清潔生產法規政策和標準體系。
1.制訂清潔生產規劃。省經貿委要會同省科技廳、環保局等部門研究編制廣東省清潔生產總體規劃。各地也要從本地實際出發,制訂本地區清潔生產規劃,并認真組織實施。清潔生產規劃內容應包括:污染狀況分析,實施清潔生產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重點內容、主要措施和進度安排,實施清潔生產的重點企業名單,以及清潔生產重點項目等。
2.制訂完善清潔生產法規政策。進一步完善清潔生產法規政策體系,抓緊研究制訂廣東省清潔生產審核及驗收實施細則,規范清潔生產企業審核驗收和技術依托單位管理等有關工作。
3.建立清潔生產標準體系。組織編制廣東省清潔生產指南、技術手冊。參照國家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和清潔生產行業技術標準,對目前尚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研究編制廣東省清潔生產地方標準。
(二)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促進清潔生產技術進步。
1.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的技術產業。嚴格控制新開工高能耗項目,對企業搬遷改造實行嚴格的能耗準入制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公布的限制和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進一步淘汰落后的技術、工藝和設備。鼓勵企業通過開展清潔生產審核,降低能耗,減少污染,提高綜合競爭力。
2.加強清潔生產技術創新。大力推進自主創新戰略,實施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關鍵技術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突破一批關鍵技術,充分發揮在相關行業的示范作用。“十一五”期間,重點加強汽車、冶金、重化工、裝備、印染、水泥、電鍍、造紙、建材、電子等重點行業的綠色關鍵技術與工藝研究和技術開發。
3.推廣清潔生產新技術、新工藝。繼續支持企業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進行“產學研”聯合,針對行業清潔生產中的重大共性關鍵技術進行研發創新,促進清潔生產技術的推廣應用。
4.探索開展清潔生產的新路子。鼓勵和支持服務性企業以能源合同管理等模式參與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引進清潔生產新機制、新模式,推動生產性企業技術設備和生產工藝的更新換代,加快技術進步,創建更多的清潔生產企業。
(三)不斷加強清潔生產技術依托單位建設,提升清潔生產水平。
1.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和技術依托單位的技術服務作用。在推進廣東省清潔生產以及清潔發展機制(CDM)工作中,充分發揮節能環保等產業中介組織的作用。充分發揮科研院所等清潔生產技術依托單位的技術服務作用,為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技術開發與推廣、信息咨詢、宣傳培訓等提供服務。
2.加強清潔生產專業隊伍建設。加強清潔生產技術依托單位專職人員的培訓,提高業務人員技術素質,培育一支行業覆蓋面廣、專業技術扎實的清潔生產技術依托、咨詢服務隊伍;建立清潔生產專家庫,為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和優選清潔生產技術提供專家咨詢和技術服務;規范清潔生產技術服務市場,確保清潔生產審核有序開展。提高清潔生產審核對企業節約資源、減少污染的促進作用。
(四)構建宣傳培訓網絡體系和長效機制。
1.多渠道、多形式宣傳清潔生產理念。充分利用“廣東省清潔生產網”平臺,積極宣傳清潔生產理念,建立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數據庫,為企業提供網上信息服務和技術咨詢服務;及時公布各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信息。構建清潔生產技術網絡交流平臺,宣傳清潔生產典型及先進的清潔生產技術。以節能宣傳周活動為契機,積極開展清潔生產宣傳活動。
2.廣泛開展清潔生產培訓。編印清潔生產指南、培訓教材等相關資料;制訂培訓計劃,開展清潔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技術的培訓,全面普及清潔生產知識;依靠清潔生產網絡,建立普及性、長期性、開放性的培訓體系;對清潔生產技術依托單位、科研院所的相關技術人員開展能源統計、能源審計、CDM等知識和技能培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指導協調,統籌推進清潔生產工作。
1.完善清潔生產聯席會議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由省經貿委、科技廳、環保局組成的清潔生產聯席會議工作制度,加快推進清潔生產工作。省經貿委負責組織、協調全省清潔生產工作,草擬清潔生產相關法規規章,研究制訂清潔生產審核驗收體系、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等,牽頭組織開展自愿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組織召開清潔生產聯席會議。省科技廳負責指導、支持清潔生產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和示范推廣工作。省環保局根據污染源環保監督管理的需要,負責牽頭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并按有關規定對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的企業進行公布。各地級以上市要參照省的做法,建立相應的清潔生產工作協調機制。
2.實行清潔生產企業分級管理。省經貿委重點負責推進廣東省“雙千節能行動”的重點耗能企業、省循環經濟試點單位、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各地級以上市經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3.進一步加強清潔生產規劃和督查工作。各地級以上市經貿部門每年年底前向省經貿委報送本地年度清潔生產工作總結和下一年度清潔生產工作計劃,同時報送下一年度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計劃數。省經貿委在各地清潔生產工作計劃基礎上,于每年年初下達全省實施清潔生產審核企業的年度計劃安排,并據此對各地和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專家對通過各地級以上市審查的企業進行現場驗收。各清潔生產技術依托單位每年年底前要將本單位開展清潔生產技術依托工作的年度情況報送省經貿委。
(二)以企業為主體,政府指導推動,積極培植高標準、規范化的清潔生產企業。
1.發揮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的主體作用。企業是開展清潔生產的主體。企業管理者要高度重視清潔生產工作,真正把實施清潔生產作為提高企業整體素質和競爭力的一項重要措施,切實加強對清潔生產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將清潔生產納入企業發展規劃,明確清潔生產目標,根據企業自身條件研究建立環境管理體系,認真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加快實施清潔生產方案。
2.加強政府對清潔生產的指導推動作用。堅持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與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相結合的原則,鼓勵和支持企業進行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鼓勵列入省“雙千節能行動”的重點耗能企業、省循環經濟試點單位、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進行清潔生產審核,爭取成為省清潔生產先進企業。列入省“雙千節能行動”的重點耗能企業、省循環經濟試點單位,在制訂節能規劃、編制循環經濟試點實施方案中應包含清潔生產內容;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要在兩年內完成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對于污染物排放超標超總量的污染嚴重企業、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要嚴格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名單根據《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由相關部門予以公布并監督實施。
(三)完善清潔生產各項激勵政策。
1.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在開展清潔生產工作中的引導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確定的鼓勵措施,結合廣東省實際,調整優化現有技術改造、科技創新、中小企業發展等財政專項資金的扶持方向和結構,對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工作予以支持。在省級挖潛改造資金中優先支持能源資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對清潔生產企業予以補助。在省級財政支持的技術改造及粵港關鍵領域重點突破項目招標項目中屬于清潔生產企業的,給予相應加分。省科技廳設立“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關鍵技術”重大專項,每年安排經費給予重點支持。同時,支持并認定100家企業成為“清潔生產科技創新示范企業”。鼓勵開展清潔生產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引進國外先進的清潔生產技術和設備。
各地級以上市在實施國家和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制訂本地重點建設項目計劃時,應制訂具體辦法督促和鼓勵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對通過清潔生產審核的單位在相關項目審批、核準時予以適當傾斜。
2.落實清潔生產獎懲措施。企業通過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效果顯著,達到清潔生產企業標準的,由企業申請并經省有關部門組織審核驗收通過的予以公布;成績突出的,按規定授予“廣東省清潔生產先進企業”稱號。對獲得“廣東省清潔生產先進企業”稱號和在清潔生產工作中成效顯著的單位,省按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制訂相應的獎懲措施。對未完成省下達的清潔生產任務的地區和企業,予以通報批評。
3.落實相關優惠政策。各地、各有關部門對國家規定的有關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的優惠政策,要認真貫徹落實;同時要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積極研究相關配套扶持措施。對符合條件的清潔生產項目優先推薦為國家節能、環保重點項目,爭取國債支持。從廣東省實際出發,將清潔生產有關要求與排污許可證的核發相結合,并將清潔生產有關評價納入環境影響評價中。
4.推進清潔生產企業產品標識工作。省經貿委要會同省質監局等部門抓緊研究制訂清潔生產企業產品標識管理辦法,對獲得“廣東省清潔生產先進企業”稱號的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可使用清潔生產企業產品標識;在同等條件下,政府采購和招標要優先考慮清潔生產企業標識產品;鼓勵公眾購買和使用清潔生產企業產品。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七日